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 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375.71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3 号)核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721,311
股,发行价格为 12.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99,999,994.2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28,642,189.9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1,357,804.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017〕第 53030002 号)。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投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92,375.71 万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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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止 2017 年 7
募集资金投
拟投入募 项目投资 月 31 日以自 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扣除
集资金额 总额 筹资金预先 金额
发行费用后)
投入金额
年产 10 万吨锌、60
1 210,000.00 211,659.00 207,135.78 90,380.85 90,380.85
吨铟冶炼技改项目
南部选矿试验示范
2 园区 2,000t/d 多金 30,000.00 34,709.53 30,000.00 1,994.86 1,994.86
属选厂工程项目
合计 240,000.00 246,368.53 237,135.78 92,375.71 92,375.71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在《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92,375.71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中的内容相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92,375.71 万元。
2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
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92,375.71
万元。
3、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92,375.71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要求编制。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瑞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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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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