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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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66 公司简称:音飞储存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191

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088,847.51元。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实施2016年度现金红利发放,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6,113,600元,占公

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9.69%。

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进行如下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02,366,400股为基数,继续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总额3,023,664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69%。

公司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3,764,163.19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739,410.70元(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音飞储存 60306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秦烨 钱川

电话 025-52726394 025-52726394

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

华街470号 华街470号

电子信箱 xqy6355@informrack.com yfdsh@informrack.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1,059,195,738.31 1,015,845,573.03 1,015,845,573.03 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 825,540,056.81 795,252,432.02 795,252,432.02 3.81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1-6月)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44,393,449.23 12,091,776.55 12,091,776.55 267.14

现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81,159,008.66 226,796,026.07 226,796,026.07 2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 42,712,981.52 33,306,878.30 33,306,878.30 28.2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37,520,644.00 32,433,876.49 32,433,876.49 15.68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5.24 4.50 6.09 增加0.74个百

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42 0.111 0.333 27.9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42 0.111 0.333 27.93

元/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21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质 数量 数量

(%) 数量

江苏盛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 45.68 138,022,170 135,000,000 质押 61,740,000

国有法

南京同富投资中心(有限 其他 9.31 28,125,000 28,125,000 无

合伙)

杭州赛义弘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4.45 13,440,000 质押 13,44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泊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 1.12 3,375,000 未知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 1.07 3,227,010 未知

司-万能保险产品

潘众 境内自 0.96 2,906,300 质押 2,406,500

然人

北京泰华兴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0.93 2,812,500 未知

司 国有法

南京超冶金属材料有限公 境内非 0.92 2,779,500 质押 1,800,000

司 国有法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 0.87 2,625,075 未知

司-万能险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 0.82 2,484,456 未知

司-分红保险产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杭州赛义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泊尔投资控股

明 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围绕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继续坚持“货架(核心业务)

+自动化系统集成(战略业务)+仓储运营服务(新兴业务)”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机器人+货架=

自动化仓储物资系统的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形成核心业务、战略业务、新兴业务的协同效应,

利用优质客户资源、生产技术优势和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扩展和延伸仓储服务能力;同时,开展

资本运作与投资管理,借助资本的力量去整合渠道,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1,159,008.6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97%;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712,981.5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24%。

报告期内,公司以穿梭车技术为核心,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并对已有自动化产品进行

改良升级,完善 “机器人+货架”智能仓储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包括

轻型 AGV、货到人拣选站、阁楼 RGV、承载 2T 母车、穿梭板车、电源管理技术(电池、超级电容、

滑触线)、无线充电技术、无线布点技术、主控核心控制板技术、拨指控制板技术、四向重型穿梭

车货架 WMS 系统、四向重型穿梭车货架 WCS 系统等;改良升级的产品有旋转货架 2 代、穿梭母

车(冷库型)、穿梭板车(冷库型)、四向轻型穿梭车提升机、梯井式重载托盘提升机、重型四向

穿梭车 2 代、偏载式母车提升机、双深位多层穿梭车 2 代、轻型四向穿梭车。

2017 年上半年,仓储运营服务项目陆续落地实施。公司已中标菜鸟维保服务项目;公司与唯

品会签订自动化服务合同,在其自有或租赁的园区内为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设施及自动

化运行系统等服务。公司一期投入 2200 万元,包含立体库智能仓储系统及配套仓库管理软件等。

项目运营后,公司根据约定的各类商品单价,按照流量收取费用。此外,公司与杭州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拟投资建设杭州肉类查检场项目(包括重资产的项目投资建设公司和轻

资产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重资产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形成产能,交由运营公司运营,收取租金或

其他费用;轻资产运营公司负责项目运营工作。项目包含冷库、保鲜库、恒温库、普通保税库等,

公司将应用“货架+机器人=自动化仓储物资系统的解决方案”,提供适用于冷冻、冷藏物流仓储、

加工、配送一站式进口食品物流中心的智能冷链仓储、智能冷链运营。随着多个运营项目的落地

实施,公司在获取仓储运营服务收入的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自身集成技术研发能力,并带

动自动化集成业务和货架业务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加强公司的资金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发挥理财优势,使资金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实现资金安全性、流

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统一,并通过控制资金流动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实现公司整体最大

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管

人员开展《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职业判断

能力和职业素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制度》,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

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

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

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需

将“营业外收入”项目中符合要求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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