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7-055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
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
据上述文件规定,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的修订内容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程序,公司在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及后续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涉及公司以往会计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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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财政部印发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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