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7-6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
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
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新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并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修订准则的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之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以全
票 9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新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并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
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其余准则仍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企业收到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成
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
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