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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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17-009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公司办

公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人,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海澎

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2017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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