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ST 大控 编号:临 2017-5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丛旭日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
全面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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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5,182,147.00元。关于公司为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自然人就债权担保纠纷向法院申请扣划公
司存放于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账号:
2001234255000978)的存款20,000,000.00元。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
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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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处理该事项。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
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详见公司临2017-60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就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监事会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
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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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3 票赞成,O 票反对,O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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