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7-6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7 年度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
司拟在 2017 年度予以更换,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
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能力及勤
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
衷心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6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格证书及简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
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
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变
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我
们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