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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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7-6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7 年度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聘期一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

司拟在 2017 年度予以更换,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

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能力及勤

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表示

衷心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6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格证书及简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

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

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变

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就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我

们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拟变更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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