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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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董

事会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 B17 地块,电话:

0758-8510155。

7、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关于拟定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拟定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 3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上述议案 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定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拟定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 B17 地块肇庆华锋电子

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

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联系传真:0758-8510077

邮编:526000

2、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

加会议。

3、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锋股份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6”。

2、投票简称为“华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定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拟定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 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备注

议案编码 表决事项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1.00 《关于拟定部分董事薪酬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拟定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对议案一至议案四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

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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