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金科文化
股票代码: 300459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伙)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77 号福堤 5 号管
住所/通讯地址:
理用房 1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8 月 29 日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文化”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金科文化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各项生效条件包括: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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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金科文化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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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艾泽拉思 指
伙)
金科文化、上市公司 指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文化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杭州逗宝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绍兴上虞
本次交易 指
码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杭州逗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标的资产 指 绍兴上虞码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
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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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106MA27WCTM96
码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77 号福堤 5 号管理用房 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越)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以上项目除证券、
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二)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姓名/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
普通合伙人 4.9959 0.0100% 货币
限公司
陈文豪 有限合伙人 31,560.0008 63.1718% 货币
北京惠为嘉业科技
有限合伙人 4,995.9000 10.0000% 货币
发展有限公司
沈国军 有限合伙人 4,178.8831 8.3646% 货币
唐越 有限合伙人 3,224.1402 6.4536% 货币
汪峰 有限合伙人 2,997.5400 6.0000% 货币
那英 有限合伙人 1,998.3600 4.0000% 货币
黄芊 有限合伙人 999.1800 2.0000% 货币
合计 49,959 100% -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名称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558578581P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小王辛庄南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唐越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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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建筑装饰设计;家居装饰。(“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经营范围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2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7 月 2 日至 2040 年 7 月 1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唐越负责艾泽拉思具体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
代表未在金科文化任职。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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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权益变动目的
金科文化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金科文化的股东,在上述过程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比例被相应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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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
94,979,08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1%。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
是由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将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
股份比例将降低至 4.82%。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
集资金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科文化的 94,900,000 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0%)存在股份质押。
同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科文化股份为限售
条件流通股。
除上述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科文化股份
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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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未有买卖金科文化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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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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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唐越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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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金科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关于杭州逗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关于绍
兴上虞码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交所及金科文化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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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唐越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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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 浙江省绍兴市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上虞区
股票简称 金科文化 股票代码 300459
杭州市西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文二西路 777
人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号福堤 5 号管
理用房 105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数量:94,979,085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01%。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限售条件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数量:94,979,085 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1.19 %;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4.82%(不考虑配套融
的股份的数量
资情况)。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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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六个月是
是□ 否√
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 否√
续关联交易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
备注: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
准
的核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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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艾泽拉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万禾越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唐越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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