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文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1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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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八月

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2 号——重大资产重组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金科文化 证券代码 300459

交易类型 购买 出售 □ 其他方式 □

朱志刚、王健、绍兴上虞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

杭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虞杭天”)、深圳霖枫

交易对方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霖枫投资”)、徐波、

绍兴上虞朱雀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虞朱雀”)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朱志刚、王健、上虞杭天、霖枫投资以及徐波、上

虞朱雀共 6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杭州逗宝 100%股权和

本次重组概况 上虞码牛 100%股权,间接收购 Outfit7 的 56%股权。经重组各方友好协商,

交易价格确定为 420,000 万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1,083.45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420,000.00 万元,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

判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

的依据

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上市公司拟向朱志刚、王健、上虞杭天、霖枫投资以及徐波、上虞朱雀

共 6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杭州逗宝 100%股权和上虞码

牛 100%股权,间接收购 Outfit7 的 56%股权;

方案简介 2、本次交易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31,083.45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和用于实施

《会说话的家族》系列 IP 中国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会说话的家族》系

列原创动画片制作项目。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交易对方的情况

1.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是

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

相符

1.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1.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交易对方朱志刚取

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得澳门永久居留权

1.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1.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1.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是

真实

1.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 是

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

1.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是

基本情况

1.3 交易对方的实力

1.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1.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1.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 是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1.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1.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 是

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是否未受到与 是

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1.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 不适用

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

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等问题

1.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1.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1.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否 1、本次重组交易对

方朱志刚为金科文

化董事,王健为金

科文化董事及总经

理,因此朱志刚、

王健与上市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后,上

虞朱雀将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

因此上虞朱雀与上

市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1.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是

理人员的情况

1.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是

让其所持股份

1.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二、上市公司重组中购买资产的状况

(适用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已设立企业增资、接受附义务的赠与或者托管资产等情况)

2.1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因 不适用

素

2.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2.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续 是

经营记录

2.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是

间是否真实

2.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2.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2.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2.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2.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帐款

2.3.4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是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2.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问题

2.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2.4.1 权属是否清晰 是

2.4.1.1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 是 。

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

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2.4.1.2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是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 是

大风险

2.4.1.3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 是

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2.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

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2.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是

利

2.4.2.2 该项权益类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是

属是否清晰

2.4.2.3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是

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4.2.4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否 不适用

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是有证据表明,该股东

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2.4.2.5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2.4.3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利 是

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 是

施的情形

2.4.4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是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2.4.5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是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2.4.6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 是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是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的, 是

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2.5 资产的独立性

2.5.1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未 是

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权、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2.5.2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管 是

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2.6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是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2.7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是 已委托境外律师对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说 其经营的合法合规

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内容 性进行了核查,并

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发表了意见。

2.8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是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2.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不适用

2.9.1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两 不适用

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2.9.2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2.9.3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算, 不适用

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

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2.9.4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2.10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是否与上 是

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易 不适用

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2.11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是

明确限制或者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2.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三、上市公司重组中出售资产的状况

(适用于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以资产作为出资且不控股、对外捐赠、将主要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

等情况)

3.1 出售资产是否不存在权属不清、限制或禁止转让的 不适用

情形

3.2 出售资产是否为上市公司的非主要资产,未对上市 不适用

公司收入和盈利构成重大影响,未导致上市公司收

入和盈利下降

3.3 出售的资产是否为难以维持经营的低效或无效资 不适用

产

3.4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不适用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不适用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如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确定

4.1.1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评 是

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1.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1.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4.1.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 是

4.1.5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量 是

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的为

无形资产时

4.1.6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应 是

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4.1.7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是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4.1.8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是

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4.2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是

允、合理

4.3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估 是

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债权债务纠纷的风险

5.1 债务转移

5.1.1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移债务,是否已获得债权人书 不适用

面同意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5.1.2 如债务转移仅获得部分债权人同意,其余未获得债 不适用

权人同意的债务的转移是否作出适当安排保证债

务风险的实际转移

转移安排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重大风险 不适用

5.2 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转让债权,是否履行了通知债务 不适用

人等法定程序

5.3 上市公司承担他人债务,被承担债务人是否已取得 不适用

其债权人同意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5.4 上述债权债务转移是否未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 不适用

经营成果有负面影响

5.5 资产出售方是否就资产的处置取得了债权人的同 不适用

意

六、重组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6.1 程序的合法性

6.1.1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重大资产交易 是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

序

6.1.2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是

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6.1.3 重组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 否 上市公司尚未召开

表决通过 审议本次重组的股

东大会

6.2 重组后,是否不会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他限 是

制经营类领域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政 不适用

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国家

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1 重组的目的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7.2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7.2.1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后是否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和 是

盈利能力

7.2.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除文化传媒等特殊服务行业 是

外)的主要资产是否不是现金或流动资产;如为

“否”,在备注中简要说明

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确定性 是

主要资产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具有重大 是

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的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等情形

7.2.3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是

务,且该等资产或业务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

安排约束而具有不确定性

7.2.4 实施重组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的 是

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7.2.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是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

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时交

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7.2.6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7.2.7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反 是

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能力

和存在的问题

7.2.8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是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排

是否可行、合理;相关补偿的提供方是否具备履行

补偿的能力

7.3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7.3.1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是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 是

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

7.3.2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是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

7.3.3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是

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

许可证等无形资产(如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7.3.4 是否不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是

7.3.5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 是

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或增加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形

7.4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7.4.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是

司保持独立

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市公司现有资 是

产的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形

7.4.2 重组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资产 是

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

财务决策

7.4.3 生产经营和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 是

7.4.4 重组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是 是

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7.4.5 重组后,是否未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 是

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的侵权之债;如

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八、相关事宜

8.1 资产重组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8.1.1 职工安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不适用

8.1.2 职工是否已妥善安置 不适用

8.1.3 职工安置费用是否由上市公司承担 不适用

8.1.4 安置方案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 不适用

8.2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 是

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如否,具体情况在备注

栏中列明

8.3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8.3.1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是

动

8.3.2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8.3.3 是否不存在重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8.3.4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专业机构(包括律师 是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事务

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8.4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是

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是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8.5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是

关承诺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不会对本次收购构成影响 不适用

8.6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或 是

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8.7 重组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重组后的经营风险、财 是

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风

险

风险对策和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8.8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连续 12 个月对同一或者相关资 否

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重点关注问题:

1、本次重组的目的;

2、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协同的影响。

结论性意见:

1、金科文化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交易后有助于金科文化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利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长远发展;

3、海通证券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准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 财务顾问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金科文化 证券代码 300459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绍兴上虞杭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虞杭天”)、深圳

交易对方 霖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霖枫投资”)、朱志刚、王健、徐波、绍兴

上虞朱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虞朱雀”)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 否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更 约收购义务

1、上市公司拟向上虞杭天、霖枫投资、朱志刚、王健以及徐波、上虞朱雀

共 6 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杭州逗宝 100%股权和上虞码

牛 100%股权,间接收购 Outfit7 的 56%股权;

方案简介 2、本次交易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31,083.45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和用于实施

《会说话的家族》系列 IP 中国区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会说话的家族》系

列原创动画片制作项目。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1.1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是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是

争,增强独立性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是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不适用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易予以消除

1.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是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是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是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是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是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是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是

真实

2.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是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情况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是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是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是

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 是

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2.4.1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 是

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是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 不适用

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问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是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否 1、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朱

志刚为金科文化董事,王

健为金科文化董事及总

经理,因此朱志刚、王健

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2、本次交易后,上虞朱

雀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因此上虞朱雀与

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5.2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是

理人员的情况

2.6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是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是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3.1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是

围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不适用

因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3.2.1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是

续经营记录

3.2.2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是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 3 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是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是

3.3.2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是

的非经常性损益

3.3.3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是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3.3.4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是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

明

3.3.5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是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3.3.6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是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3.4.1.2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 不适用

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

或其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3.4.1.3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 不适用

重大风险

3.4.1.4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3.4.2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

算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3.4.2.1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是

利

3.4.2.2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是

属是否清晰

3.4.2.3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是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4.2.4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 不适用

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

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4.2.5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是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是

3.4.3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 是

利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是

措施的情形

3.4.4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是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是

3.4.5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是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3.4.6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是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是

比是否存在差异,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是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易 是

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3.5.1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 是

未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

营权、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3.5.2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 是

管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3.6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是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3.7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是 已委托境外律师对其经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 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

说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 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内容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3.8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是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是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不适用

3.9.1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 不适用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3.9.2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3.9.3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 不适用

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

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3.9.4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3.10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是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 不适用

易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3.11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是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是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4.1.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否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交易日均价的九折,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4.1.2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 是

易异常的情况

4.2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确定

4.2.1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 是

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是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是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是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是

4.2.5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是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 是

量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

的为无形资产时

4.2.6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 是

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4.2.7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是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4.2.8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 是

司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4.3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是

允、合理

4.4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是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5.1.1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是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5.1.2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是

规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5.1.3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否 上市公司尚未召开审议

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

5.2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 是

他限制经营类领域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 不适用

政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

国家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5.3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是

化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不适用

管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5.4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是

义务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是

6.2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 不适用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 是

略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是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6.3.1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是

利能力

6.3.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 是

或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例如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等)

6.3.3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是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

关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6.3.4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 是

的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6.3.5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是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

有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

时交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6.3.6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6.3.7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 是

反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

能力和存在的问题

6.3.8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是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

排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6.4.1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是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是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 是

独立

6.4.2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是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独立性

6.4.3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是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 是

批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

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是

6.4.5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是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6.5.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是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

市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6.5.2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是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6.5.3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是

开

6.5.4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 不适用

性安排

6.5.5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是

之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6.5.6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 是

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

纠纷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7.1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

律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

中列明)

7.2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是

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是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是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7.3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是

关承诺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是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7.4.1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是

动

7.4.2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3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7.4.4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 是

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

评估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

交易的嫌疑

7.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 是

或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是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是

7.6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是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风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是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重点关注问题:

1、本次重组的目的;

2、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协同的影响。

结论性意见:

1、金科文化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次交易有助于金科文化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有利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长远发展;

3、海通证券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准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之浙

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签章页)

朱志刚 魏洪涛

王 健 朱 恬

秦海娟 张正锋

马 昊 马贵翔

陈智敏 鲁爱民

蔡海静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表》之签

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钱 路 泽

项目主办人:

胡 珉 杰 胡 海 锋 李 永 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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