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财务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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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

“闽证体股[1998]30 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闽东电力电器厂、

福建省闽东水电综合服务公司、闽东电力勘察设计所、宁德地区输变电工程公司等 5 家

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8 年 12 月 30 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000 年 6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0]88 号”文批准,本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50 元。2000

年 7 月 20 日发行成功后本公司依法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工商登记变更,注册

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2000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00993。

本公司国家股 19,847 万股原委托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管理,根据“宁国资

[2001]031 号”《关于变更国有股权管理的通知》,从 2001 年 1 月起由宁德市财政局及宁德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财企[2001]822 号”文批复确认。

2006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将资本公积中 7,300 万元转增为股本支付

给已上市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以此取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注

册资本变为人民币 37,300 万元。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05100343U,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

市蕉城区环城路 143 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 8-10 层;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斌。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董事会办公室、监事

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证券投资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电力管理部、

投资发展部、安全监察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拥有福

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兰溪水电”)、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穆阳溪水电”)、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楚都”)、

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晟地产”)、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天闽箭”)、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大酒店”)、宁

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三实业”)、宁德环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

三矿业”)、福建环三亿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三亿能”)、霞浦县浮鹰岛风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鹰岛风电”)、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电福成水电”)、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电新能源”)等子公司,

拥有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风电”)、白城富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白城风电”)、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霞浦航天闽

箭”)等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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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开发;房地产开

发;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物业租赁;大宗商品贸易;电力电器设备的销售;水库经营;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批

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本期无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预计未来 12 个月经营活动

产生现金净流量为正数,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

见附注三、17 和附注三、22。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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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

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有投

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

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

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

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

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

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

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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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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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

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0)。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均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

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

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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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

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

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9。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包括: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

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

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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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

减值,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

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

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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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应

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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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将应收款项区分为合并范围

内款项、合并范围外款项,对应收合并范围内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合并范围

外的款项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确定计提

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组合名称 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外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5%

1-2 年 0% 10%

2-3 年 0% 30%

3-4 年 0% 50%

4-5 年 0% 80%

5 年以上 0% 100%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工程施工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

产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

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

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施工企业特定存货的计价方法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

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

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

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在存货中列示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亏损)之和的部分在预收款项中列示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尚未完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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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

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

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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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

转换日,按照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

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

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

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

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

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

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8。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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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

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8。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集团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5% 2.71%—4.75%

运输设备 5—10 0—10% 9.00%—20.00%

大坝 20—50 5—10% 1.80%—4.75%

引水工程 15—35 5—10% 2.57%—6.33%

厂房工程 30—35 5—10% 2.57%—3.17%

升压站 20—30 5—10% 3.00%—4.75%

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 5—35 5—10% 2.57%—19.00%

发电设备 5—25 5—10% 3.60%—19.00%

配电设备 5—30 5—10% 3.00%—19.00%

其它设备 5—20 5—10% 4.50%—19.00%

办公电子设备 5—10 0—10% 9.00%—20.00%

输电线路 5—30 5% 3.17%—19.00%

渠道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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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8。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

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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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探矿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相应的使用年限 平均年限法

计算机软件 2-5 年 平均年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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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作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终终了,针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是有限的,重新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探矿权目前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矿山勘探工作尚处于普查(或详

查)阶段,无法根据推定及探明矿产总存量估计矿山使用年限。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8。

18、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

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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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0、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

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

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

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

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

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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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

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

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

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1、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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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

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电力销售、房地产销售以及贸易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电力销售业务以月末最后一日电能输送至买卖双方约定的计量仪表确认作为销售收入

的实现。

房地产销售业务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了买方按

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款证明并且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贸易业务在满足商品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于商品所有权转移给购买方并取得购买

方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

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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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

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

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

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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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

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质量保证金

本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留成比例、支

付期限、从应支付的土建安装工程款中扣出,列为其他应付款。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而

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在本项列支,保修期结束后清算。

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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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

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

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

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已对水电板块的在职、内退、已退休人员的福利计划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

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靠各种假设条件计算支付。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增

长率和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鉴于该等计划的长期性,上述估计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28、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的通知,本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本公司对本报告期存在的政府补助按该准则进行了调整,在利润表中增加其

他收益 176.75 万元。

除上述之外,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的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3、5、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1、5、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销售收入 0.09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

进税率(30%至 60%)。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

除项目金额之和 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 20%的,按税法规定的四级超率

累进税率(30%至 60%)计缴。

3、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8]156 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

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孙公司营口风电、白城风电、霞浦航天闽箭作为风力发电公

司,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8]46 号”《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孙公司霞浦航天闽箭作为从事《公共基础设施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

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霞浦航天闽箭公司 2015 年度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霞浦航天

闽箭公司本年度处于免税期。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库存现金 95,734.46 101,380.22

银行存款 167,746,829.91 254,312,679.60

其他货币资金 6,242,890.14 6,065,423.18

合计 174,085,454.51 260,479,483.00

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6,242,890.14 元,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东晟地产商品房按揭

贷款保证金 2,452,490.14 元,及孙公司霞浦航天闽箭保函保证金 3,790,400.00 元;因不能

随时用于支付,本集团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除上述款项外,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

收回风险的款项。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期末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2,407,242.46 9.79 22,407,242.46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28,789,042.63 13.97% 177,277,045.78

备的应收账款(均 206,066,088.41 89.98

为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0.23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533,381.66 533,381.66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29,006,712.53 100.00 51,729,666.75 22.41% 177,277,045.78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期初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2,407,242.46 18.66 22,407,242.46 100.00 -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均 97,133,320.46 80.89 23,002,701.80 23.68 74,130,618.66

为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533,381.66 0.44 533,381.66 100.00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20,073,944.58 100.00 45,943,325.92 38.26 74,130,618.66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

宁德南瑞贸易有限公司 6,059,964.00 6,059,964.00 100.00

可能性小

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

宁德市聚仁贸易有限公司 16,347,278.46 16,347,278.46 100.00

可能性小

合计 22,407,242.46 22,407,242.46 100.00 —

②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165,360,358.03 80.25 8,268,017.91 5.00 157,092,340.12

11,583,846.98

1至2年 12,870,941.09 6.25% 1,287,094.11 10.00

2至3年 58,105.28 0.03 17,431.58 30.00 40,673.70

3至4年 17,040,380.87 8.27 8,520,190.43 50.00 8,520,190.44

4至5年 199,972.68 0.10 159,978.14 80.00 39,994.54

5 年以上 10,536,330.46 5.11 10,536,330.46 100.00 -

合计 206,066,088.41 100.00 28,789,042.63 13.97 177,277,045.78

(续表)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61,867,827.70 63.69 3,093,391.38 5.00 58,774,436.32

1至2年 7,518,974.30 7.74 751,897.43 10.00 6,767,076.87

2至3年 56,105.28 0.06 16,831.59 30.00 39,273.69

3至4年 17,033,812.89 17.54 8,516,906.45 50.00 8,516,906.44

4至5年 164,626.70 0.17 131,701.36 80.00 32,925.34

5 年以上 10,491,973.59 10.80 10,491,973.59 100.00 -

合计 97,133,320.46 100.00 23,002,701.80 23.68 74,130,618.6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786,340.83 元。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56,648,715.94 24.74% 2,832,435.80

宁德市聚仁贸易有限公司 16,347,278.46 7.14% 16,347,278.46

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说明 1) 15,955,798.32 6.97% 7,977,899.16

国网福建福安市供电有限公司 10,407,355.64 4.54% 520,367.78

国网福鼎市供电有限公司 9,050,895.56 3.95% 286,794.78

合计 108,410,043.92 47.34% 27,964,775.98

说明:(1)应收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款项 15,955,798.32 元,详见本附注十三、3、(6)。

2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296,912.29 95.76 10,504,881.58 96.62

1至2年 87,004.91 1.00 87,004.91 0.80

2至3年 140,507.00 1.62 140,507.00 1.29

3 年以上 140,293.00 1.62 140,293.00 1.29

合计 8,664,717.20 100.00 10,872,686.49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4,034,111.60 元,占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46.56%。

4、应收股利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376,000.00 2,376,000.00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12,771,014.41

合计 15,147,014.41

其中,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如下: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

项目 期末数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判断依据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

2,376,000.00 2-3年 被投资单位未支付 被投资单位正常运营

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34,801,518.16 13.79 28,894,018.16 83.03 5,907,500.00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215,680,932.17 85.47 161,552,934.27 74.90 54,127,997.90

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1,850,652.39 0.73 1,850,652.39 100.00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52,333,102.72 100.00 192,297,604.82 76.21 60,035,497.90

2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期初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34,801,518.16 13.97 28,894,018.16 83.03 5,907,500.00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 212,552,244.00 85.29 157,348,507.66 74.03 55,203,736.34

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1,850,652.39 0.74 1,850,652.39 100.00

合计 249,204,414.55 100.00 188,093,178.21 75.48 61,111,236.34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按单位)

福建省家具工贸集 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

16,887,250.00 16,887,250.00 100.00

团公司 能性小

上海乾淳实业有限 已获得第三方房产抵押和

8,240,400.00 2,332,900.00 28.31

公司 担保

福州鼎众贸易有限 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

5,752,693.16 5,752,693.16 100.00

公司 能性小

上海祥奉建材经营 未正常经营,预计收回可

3,921,175.00 3,921,175.00 100.00

管理有限公司 能性小

合计 34,801,518.16 28,894,018.16 83.03

②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5,080,231.17 2.36 254,011.56 5.00 4,826,219.61

1至2年 10,020,444.46 4.65 1,002,044.45 10.00 9,018,400.01

2至3年 16,773,925.23 7.78 5,032,177.57 30.00 11,741,747.66

3至4年 56,571,659.28 26.23 28,293,848.57 50.00 28,277,810.71

4至5年 1,319,099.53 0.61 1,055,279.62 80.00 263,819.91

5 年以上 125,915,572.50 58.38 125,915,572.50 100.00 -

合计 215,680,932.17 100.00 161,552,934.27 74.90 54,127,997.90

2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表)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9,258,798.71 4.36 462,940.00 5.00 8,795,858.71

1至2年 16,240,965.21 7.64 1,624,096.53 10.00 14,616,868.68

2至3年 5,301,744.54 2.49 1,590,523.36 30.00 3,711,221.18

3至4年 55,835,163.04 26.27 27,917,581.53 50.00 27,917,581.51

4至5年 811,031.29 0.38 648,825.03 80.00 162,206.26

5 年以上 125,104,541.21 58.86 125,104,541.21 100.00

合计 212,552,244.00 100.00 157,348,507.66 74.03 55,203,736.34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204,426.61 元。

(3)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爱建证券结算资金 100,762,750.00 100,762,750.00

逾期预付款转其他应收款 58,391,043.47 58,391,043.47

往来款 36,422,457.97 34,151,085.49

诉讼索赔款 30,490,849.70 30,490,849.70

保证金 21,938,712.00 20,774,119.52

其他 2,928,427.13 1,113,443.00

备用金 800,190.22 1,268,224.22

个人借款 598,672.23 1,277,052.82

代垫款 - 280,000.00

保险理赔款 - 695,846.33

合计 252,333,102.72 249,204,414.55

(5)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2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占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爱建证券有限责 证券交易结算

任公司上海中华 资金,见附注 100,762,750.00 5 年以上 39.93 100,762,750.00

路证券营业部 十三之 3(5)

逾期预付款,

上海泰岑溢物资

见附注十三之 22,001,399.57 3-4 年 8.72 11,000,699.79

有限公司

3(11)

逾期预付款,

上海益享金属材

见附注十三之 19,002,760.00 3-4 年 7.53 9,501,380.00

料有限公司

3(8)

福建省家具工贸

逾期预付款 16,887,250.00 3-4 年 6.69 16,887,250.00

集团公司

宁榕房地产开发

往来款 11,535,028.42 5 年以上 4.57 11,535,028.42

有限公司

合计 170,189,187.99 67.45 149,687,108.21

6、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数 期初数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462,200.49 1,204,628.24 7,257,572.25 8,618,871.65 1,204,628.24 7,414,243.41

库存商品 1,007,228.08 1,007,228.08 566,743.15 566,743.15

周转材料 576,188.71 576,188.71 601,547.31 601,547.31

开发成本 335,455,360.86 335,455,360.86 673,431,878.98 673,431,878.98

开发产品 226,594,629.69 226,594,629.69 80,418,214.72 80,418,214.72

合计 572,095,607.83 1,204,628.24 570,890,979.59 763,637,255.81 1,204,628.24 762,432,627.57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期初数 期末数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204,628.24 1,204,628.24

存货跌价准备(续)

本期转回或转销

存货种类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固定资产修理备件,已毁损,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

2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开发成本

开工时 预计竣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跌价准备

间 工时间

东晟广场 2017.12 2020.12 11 亿元 335,455,360.86 330,963,163.93

泰和园项目 2013.09 2017.03 36,139 万元 - 342,468,715.05

合计 335,455,360.86 673,431,878.98

说明:东晟广场预计于 2017 年 12 月开工。

(4)开发产品

期末

竣工

项目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跌价

时间

准备

闽东国际城 2008.09 23,756,778.19 118,163.72 1,373,656.03 22,501,285.88

泰丽园项目 2013.07 8,821,841.98 8,821,841.98

泰怡园项目 2014.10 47,839,594.55 12,060.00 2,603,348.31 45,248,306.24

泰和园 2017.03 - 346,553,611.24 196,530,415.65 150,023,195.59

合计 80,418,214.72 346,683,834.96 200,507,419.99 226,594,629.69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 30,823,158.47 2,537,665.11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80,940.60

增值税留抵税额 632,117.00 27,261,167.43

预缴所得税 2,591.37 1,599,535.53

预缴营业税 247,394.15 6,001,671.31

预缴土地增值税 4,777,123.46 2,974,703.40

预缴其他税费 1,321,194.16 1,756,663.19

合 计 37,803,578.61 42,312,346.57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益工具

其中:按成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本计量

合计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87,500,000.00 24,410,834.84 63,089,165.16

2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账面余额

被投资单位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福建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 7,200,000.00 7,200,000.00

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5,000,000.00

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39,000,000.00 39,000,000.00

福建海峡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 6,300,000.00 6,300,000.00

合计 87,500,000.00 87,500,000.00

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续)

减值准备 在被投

本期

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本期 本期 现金

期初 期末 持股比

增加 减少 红利

例(%)

福建惠泉啤酒福鼎有限

9.00

公司

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

21,528,234.84 21,528,234.84 5.00

限公司

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

10.00

股份公司

福建海峡股权交易所有

5.26

限公司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

2,882,600.00 2,882,600.00 15.00

有限公司

合计 24,410,834.84 24,410,834.84

说明:

①上述采用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核算本集团长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

上市公司权益性投资。

②本公司持有福建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 9%的股权,该公司不属于上市公众公司,其

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没有公开报价,本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项金融工具。

③本公司持有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原“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5%的股权,按照本公司的投资比例 5%,应享有的权益与原投资额相差金额已计提减值

准备。

3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④本公司持有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10%的股权,该公司不属于上市公众公司,

其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没有公开报价,本公司拟转让该项金融工具,目前按国有企业

股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推进。

⑤本公司持有福建海峡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26%的股权,该公司不属于上市公众公司,

其股权不存在活跃市场、没有公开报价,本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项金融工具。

⑥本公司持有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 15%的股权,该公司正处于清算阶段,清

算工作尚未结束,本公司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88.26 万元。

(3)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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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9、长期股权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综 宣告发放现 期末余额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 其他权 计提减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合收益 金股利或利 其他

投资 损益 益变动 值准备

调整 润

联营企业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47,491,632.33 -6,314,996.65 341,176,635.68

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30,017,899.89 -2,281,716.19 27,736,183.70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79,131,179.15 5,128,461.32 17,028,019.21 67,231,621.26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20,119,594.97 440,263.76 20,559,858.73

公司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 18,231,568.48 -1,732,206.82 16,499,361.66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 16,964,608.52 16,964,608.52 16,964,608.52

福建省福安鑫地钼业有限公司 20,034,230.93 -95,987.83 19,938,243.10

屏南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1,865,658.18 -96924.26 1,768,733.92

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

7,000,000.00 -3,604.97 6,996,395.03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533,856,372.45 37,000,000.00 -4,956,711.64 17,028,019.21 548,871,641.60 16,964,6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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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

(1)本公司持有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 45%的股权,本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

备。2016 年 1 月 22 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浦民二(商)清(预)字第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组

成清算组,清算工作尚未结束。

(2)本公司持有的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2%股权已用于向中信银行宁德分行贷

款质押。

(3)本公司持有的黄兰溪水电 100%的股权已用于向交通银行宁德分行贷款质押。

(4)本公司持有的穆阳溪水电 98%股权已向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贷款质押。

(5)本公司持有的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30%的股权已向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

行贷款质押。

10、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63,905,413.95 163,905,413.95

2.本期增加金额 394,356.00 394,356.0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64,299,769.95 164,299,769.9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7,613,799.78 37,613,799.78

2.本期增加金额 2,685,294.89 2,685,294.8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0,299,094.67 40,299,094.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4,000,675.28 124,000,675.28

2.期初账面价值 126,291,614.17 126,291,614.17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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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

①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整体出租的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但不包括该大厦 18 层),

期末原值为 132,093,255.85 元、净值为 101,243,088.51 元,承租方为福州西湖大酒店,

租赁物业面积为 30,363.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从 2009 年 5 月 3 日至 2029

年 5 月 2 日。

②期末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由于宁德大厦(即宏福大厦)土地功能发生变化,根据国

土资源局综(2010)756 号文,闽东大酒店需补交相应的

宏福大厦 99,557,107.11 土地出让金。闽东大酒店已提出异议并要求减免该地段差

价,未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基于上述原因,闽东大酒

店尚无法办理房产证

说明: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子公司闽东大酒店投资性房地产“宏福大厦”(即宁德大

厦,但不包括该大厦 18 层)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房屋所有权证尚在办理

之中。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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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1.期初余额 (3)企业合 (2)其他减 4.期末余额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 (4)其他增加 (1)处置或报废

并增加 少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5,855,817.92 2,276,956.51 450,000.00 137,682,774.43

运输设备 32,471,591.81 1,073,519.58 75,464.33 33,469,647.06

大坝 460,277,241.78 460,277,241.78

引水工程 439,509,693.78 439,509,693.78

厂房工程 158,951,628.91 158,951,628.91

升压站 61,466,293.81 61,466,293.81

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 289,790,406.03 5,190,632.41 294,981,038.44

发电设备 856,436,435.57 1,651,037.81 858,087,473.38

配电设备 181,817,894.31 181,817,894.31

其他设备 61,622,843.82 1,637,854.82 63,260,698.64

办公电子设备 25,027,295.16 1,761,145.27 26,788,440.43

输电线路 33,471,770.03 33,471,770.03

渠道 10,021,693.53 10,021,693.53

厂内道路 20,050,034.65 20,050,034.65

合计 2,766,770,641.11 6,123,557.48 7,467,588.92 75,464.33 450,000.00 2,779,836,323.18

3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固定资产情况(续)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1.期初余额 (2)企业合 (3) 4.期末余额

(1)处置 (2)其

(1)计提 并增加 其他

或报废 他减少

增加

二、累计折

旧:

房屋及建筑

35,726,565.80 171,002.40 37,910,551.13

物 2,354,987.73

运输设备 24,866,073.02 73,200.40 25,834,943.83

1,042,071.21

大坝 127,507,649.85 133,714,917.39

6,207,267.54

引水工程 184,764,275.42 192,172,936.78

7,408,661.36

厂房工程 103,171,285.81 105,177,614.05

2,006,328.24

升压站 29,302,700.26 30,230,575.47

927,875.21

生产用房及

114,446,042.94 119,571,266.89

附属工程 5,125,223.95

发电设备 339,378,275.05 360,413,722.23

21,035,447.18

配电设备 74,908,299.94 79,115,333.53

4,207,033.59

其他设备 41,686,253.54 43,661,909.67

1,975,656.13

办公电子设

16,056,154.95 17,456,041.23

备 1,399,886.28

输电线路 14,712,996.91 15,369,189.49

656,192.58

渠道 8,426,512.60 8,480,310.34

53,797.74

厂内道路 506,512.43 513,811.25 1,020,323.68

合计 1,115,459,598.52 54,914,239.99 73,200.40 171,002.40 1,170,129,635.71

固定资产情况(续)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1.期初余额 (2)其他 (1)处置或 (2)其他减 4.期末余额

(1)计提

增加 报废 少

三、减值准备:

运输设备 64,684.39 64,684.39

升压站 200,000.00 200,000.00

生产用房及附属

136,242.35 136,242.35

工程

发电设备 1,717,459.21 1,717,459.21

配电设备 392,625.00 392,625.00

其他设备 9,975.00 9,975.00

办公电子设备 130,258.45 130,258.45

合计 2,651,244.40 2,651,2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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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固定资产情况(续)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期初账面价值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9,772,223.30 100,129,252.12

运输设备 7,570,018.84 7,540,834.40

大坝 326,562,324.39 332,769,591.93

引水工程 247,336,757.00 254,745,418.36

厂房工程 53,774,014.86 55,780,343.10

升压站 31,035,718.34 31,963,593.55

生产用房及附属工程 175,273,529.20 175,208,120.74

发电设备 495,956,291.94 515,340,701.30

配电设备 102,309,935.78 106,516,969.37

其他设备 19,588,813.97 19,926,615.28

办公电子设备 9,202,140.75 8,840,881.76

输电线路 18,102,580.54 18,758,773.12

渠道 1,541,383.19 1,595,180.93

厂内道路 19,029,710.97 19,543,522.22

合计 1,607,055,443.07 1,648,659,798.18

说明:

本报告期本集团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见本附注五之 50。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厂房工程 4,229,524.58 464,397.60 3,765,126.98

大坝 27,138,473.96 2,928,913.61 24,209,560.35

发电设备 21,305,203.23 3,057,883.35 18,247,319.88

配电设备 8,463,747.23 1,219,955.12 7,243,792.11

升压站工程 6,159,236.89 492,964.52 5,666,272.37

生产及附属工程 15,304,770.47 1,224,942.28 14,079,828.19

引水工程 121,722,820.28 11,789,769.18 109,933,051.10

合计 204,323,776.64 21,178,825.66 183,144,950.98

3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开发商已经注销,其法定代表人

凯升大厦 5、6、7 三层 3,623,943.46

移民海外,无法办证。

水工仓库等房屋建筑物 23,736,457.83 黄兰溪水电土地证未办妥。

合计 27,360,401.29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闽东水电站机电一体化

8,535,520.93 8,535,520.93 8,156,568.93 8,156,568.93

改造项目

浮鹰岛风电场项目 91,524,126.58 91,524,126.58 21,695,363.87 21,695,363.87

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 8,918,832.02 8,918,832.02 2,466,352.21 2,466,352.21

福安办公大楼装修 1,648,901.20 1,648,901.20

丰源电站厂房桥机技改

1,384,464.69 1,384,464.69

其他工程 11,233,929.93 11,233,929.93 7,167,089.62 7,167,089.62

合计 120,212,409.46 120,212,409.46 42,518,740.52 42,518,740.52

3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利息资本化累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数

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A B C D E=A+B-C-D

闽东水电站机电一体化改

8,156,568.93 378,952.00 8,535,520.93

造项目

浮鹰岛风电项目 21,695,363.87 69,828,762.71 91,524,126.58

宁德虎贝风电场工程 2,466,352.21 6,452,479.81 8,918,832.02

合计 32,318,285.01 76,660,194.52 108,978,479.53

3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工程累计投入占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预算比例%

闽东水电站机电一体化

900.00 94.00 99% 自有资金

改造项目

浮鹰岛风电项目 53,073.53 42.30 44.50%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宁德虎贝风电场工程 55,001.84 6.89 6.89% 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贷款

合计 108,975.37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集团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13、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探矿权 海域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9,080,914.55 5,454,621.28 8,784,300.00 93,319,835.83

2.本期增加金额 15,300.00 912,498.00 927,798.00

3.本期减少金额 5,903,520.00 5,903,520.00

4.期末余额 73,177,394.55 5,469,921.28 8,784,300.00 912,498.00 88,344,113.8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161,092.23 4,478,301.20 8,639,393.43

2.本期增加金额 526,820.96 390,940.30 7,604.16 925,365.42

3.本期减少金额 504,259.00 504,259.00

4.期末余额 4,183,654.19 4,869,241.50 7,604.16 9,060,499.8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755,500.00 1,755,5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755,500.00 1,755,5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8,993,740.36 600,679.78 7,028,800.00 904,893.84 77,528,113.98

2.期初账面价值 74,919,822.33 976,320.08 7,028,800.00 82,924,942.41

4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

(1)本公司四个探矿权目前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中周挡金矿、里

洋钼多金属矿、王宿金矿三个矿山的勘探工作尚处于普查阶段,天池银多金属矿于

2014 年 11 月进入详查阶段,但尚未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故四个探矿权均无法根据推

定及探明矿产总储量估计矿山使用年限。

(2)本公司下属孙公司营口风电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无使用年限,确认为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子公司环三矿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

区块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里洋钼矿、王宿金矿已无法享有原预计权益,故予

以全额计提减值金额合计 175.55 万元。

(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霞浦航天闽箭尚未办理权证,期末账面价值 2,710.43

万元。浮鹰岛风电的风电场用地,期末账面价值 2,378.25 万元,其中 24312 平方米已

办理产权证,属于划拔用地;海域权证已办理,期末账面价值 91.25 万元。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黄兰溪水电 41,933,586.79 41,933,586.79

营口风电 8,996,465.20 8,996,465.20

国电福成水电 45,952,684.81 - 45,952,684.81

合计 96,882,736.80 - - 96,882,736.80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黄兰溪水电

营口风电 8,996,465.20 8,996,465.20

国电福成水电

合计 8,996,465.20 8,996,465.20

说明: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根据被投

资单位过去 5 年经营成果预计被投资单位未来 5 年内净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稳

定增长的净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

测。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期末本公司收购国电福成水电和黄兰溪水电产生的商誉

未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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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5、长期待摊费用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期末数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办公楼装修费 1,307,904.60 283,889.45 1,024,015.15

办公楼租赁费 818,241.71 242,469.48 121,111.11 454,661.12

固定资产改良

82,564.64 11,120.66 71,443.98

支出

其他 62,400.00 840,467.87 436,421.82 466,446.05

合计 2,271,110.95 840,467.87 973,901.41 121,111.11 2,016,566.30

16、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可抵扣/应纳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应纳 递延所得税资

税暂时性差异 产/负债 税暂时性差异 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售房款计算的预计利润 32,410,780.99 8,102,695.25 32,410,780.99 8,102,695.25

资产减值准备 4,498,637.96 1,124,659.49 3,117,692.80 779,423.20

预提长期职工薪酬 11,783,724.06 2,945,931.02 11,783,724.06 2,945,931.02

预估开发成本 22,981,967.00 5,745,491.75 22,981,967.00 5,745,491.75

预计负债 1,625,040.40 406,260.10 1,625,040.40 406,260.10

预估营销费用 409,000.00 102,250.00 409,000.00 102,250.00

小计 73,709,150.41 18,427,287.61 72,328,205.25 18,082,05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公

27,484,293.28 6,871,073.32 27,634,198.32 6,908,549.58

允价值调整

房地产企业预缴的税金及利

4,053,931.72 1,013,482.94 8,466,039.16 2,116,509.80

润调整

小计 31,538,225.00 7,884,556.26 36,100,237.48 9,025,059.38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资产减值准备 233,918,138.89 229,024,064.23

可抵扣亏损 280,320,395.62 277,008,831.30

东晟房地产土地增资增值额(说明) 5,408,478.69 5,408,478.69

合计 519,647,013.20 511,441,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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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

东晟地产土地增值额系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东晟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的部分,预计这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价值差异在未来转回的可能性较

小,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2017 年 7,648,777.38

2018 年 75,506,711.25 75,506,711.25

2019 年 66,501,887.64 71,712,705.99

2020 年 79,376,807.82 79,376,807.82

2021 年 42,763,828.86 42,763,828.86

2022 年 10,960,341.70

合计 275,109,577.27 277,008,831.30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6,490,095.07 7,542,543.07

预付工程款 134,054,737.22 53,510,499.50

预付设备款 838,477.60 1,081,394.50

合计 141,383,309.89 62,134,437.07

说明: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系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售后租回业务形成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8、短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339,000,000.00 224,000,000.00

抵押借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信用借款 230,000,000.00 180,000,000.00

合计 669,000,000.00 504,000,000.00

说明:

(1)质押借款期末余额 33,900.00 万元,其中:1、10,000.00 万元系本公司以持有黄

兰溪水电 100%股权作为质押向交通银行宁德分行的借款;2、20,000.00 万元系本公

司以持有穆阳溪水电 98%股权作为质押向兴业银行宁德分行的借款;3、3,900.00 万

元系本公司以持有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30%股权作为质押向福建宁德农村

商业银行的借款。(2)抵押借款期末余额 10,000.00 万元,均为本公司以本公司福鼎

发电分公司桑园电站作为抵押向建设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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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9、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工程款 124,037,186.62 89,701,329.96

存货材料款 2,280.00 1,819,542.38

库区基金 7,899,017.45 6,706,899.52

购水费 4,543,756.58 4,293,209.24

设备款 13,111,358.49 66,274,772.58

水资源费 4,027,635.13 3,867,528.74

质保金 5,973,279.50 3,217,917.36

库区维护费 824,500.04 1,873,581.01

营销代理费 805,836.00 409,000.00

水库勘探费 214,107.05 214,107.05

电量补偿款 40,000.69 40,000.69

其他 11,230,939.42 10,875,750.24

合计 172,709,896.97 189,293,638.77

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

项目 期末数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21,144,976.00 未最终结算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 55,720,000.00 按合同分期结算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8,304,715.78 按合同分期结算

合计 85,169,691.78 —

20、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收售房款 69,695,031.00 168,038,815.00

预收货款 17,779,453.69 17,779,453.69

电费 25,719.07 327,794.27

预收租金 14,869.77 104,686.27

其他 35,000.00 35,000.00

合计 87,550,073.53 186,285,7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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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预收货款 17,779,453.69 未结算

预收售房款 69,695,031.00 未交房

合计 87,474,484.69

21、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短期薪酬 62,463,017.25 34,439,041.47 75,026,146.10 21,875,912.6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547,153.18 9,739,550.76 9,853,233.44 5,433,470.50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6,013,936.16 1,063,929.90 86,148.00 6,991,718.06

辞退福利 1,051,672.60 6,995.10 87,044.27 971,623.43

合计 75,075,779.19 45,249,517.23 85,052,571.81 35,272,724.61

说明:

辞退福利包括::(1)预期在其确认的报告期间期末后 12 个月内完全支付的辞退福

利;2)补偿款超过 1 年支付的辞退计划将于报告期间期末后 12 个月内支付的款项,

例如内退计划将于期末后 12 个月内支付的金额。

(1)短期薪酬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0,930,805.89 19,386,810.62 60,137,013.62 10,180,602.89

职工福利费 251,185.93 1,995,235.22 1,989,579.14 256,842.01

社会保险费 1,747,265.49 4,166,412.27 4,078,420.03 1,835,257.7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709,540.28 3,543,636.37 3,524,336.78 728,839.87

2.工伤保险费 541,105.13 382,323.26 353,296.32 570,132.07

3.生育保险费 496,620.08 240,452.64 200,786.93 536,285.79

住房公积金 1,432,551.76 5,685,560.68 6,201,456.46 916,655.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002,673.57 1,927,887.30 1,330,680.47 8,599,880.40

其他短期薪酬 98,534.61 1,277,135.38 1,288,996.38 86,673.61

合计 62,463,017.25 34,439,041.47 75,026,146.10 21,875,9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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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离职后福利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 3,643,145.99 7,835,207.11 8,008,657.10 3,469,696.00

费 2.失业保险费 659,185.06 346,764.08 329,906.43 676,042.71

3.企业年金缴费 1,244,822.13 1,557,579.57 1,514,669.91 1,287,731.79

合计 5,547,153.18 9,739,550.76 9,853,233.44 5,433,470.50

说明:设定提存计划主要系根据法规规定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及失业保险。

22、应交税费

税项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7,843,827.34 2,290,663.42

营业税 369,767.88 399,180.04

土地增值税 3,628,399.82 7,726,589.41

企业所得税 13,014,259.99 3,240,745.59

其他 3,675,935.22 1,466,008.74

合计 28,532,190.25 15,123,187.20

23、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513,455.29 752,558.5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087,091.67 962,627.56

合计 1,600,546.96 1,715,186.09

24、应付股利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宁德市电力电器厂 19,560.00 19,560.00

宁德市昌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7,360.00 27,360.00

合计 46,920.00 46,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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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5、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股权收购款 3,000,000.00 3,000,000.00

拆迁补偿款 15,254,774.82 15,270,651.82

往来款 5,343,380.99 11,276,359.79

未付工程款 2,362,743.94 460,567.99

未支付的费用 2,991,346.00 7,307,592.29

保证金及押金 6,914,771.55 8,422,375.12

补偿及理赔款 594,580.30 1,293,192.90

质保金 1,023,973.95 988,100.10

代扣员工款项 1,528,379.32 1,536,790.37

移民口粮款 434,350.29 434,350.29

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 4,275,039.51 4,569,312.76

合计 44,023,340.67 54,859,293.43

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 3,417,400.00 退回的投资款

老区一级分公司 1,594,259.98 往来款

福鼎市国投(办公场所租赁费) 1,500,000.00 往来款

合计 6,511,659.98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6,730,000.00 57,9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9,179,101.79 38,694,420.84

合计 115,909,101.79 96,594,420.84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15,030,000.00 4,000,000.00

抵押借款 8,000,000.00 8,000,000.00

保证借款 25,000,000.00 20,000,000.00

信用借款 5,000,000.00

保证+抵押借款 14,500,000.00 18,500,000.00

保证+质押借款 14,200,000.00 2,400,000.00

合计 76,730,000.00 57,900,000.00

说明:本公司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说明见附注五之 28。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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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融资租赁款--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9,179,101.79 38,694,420.84

27、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应付债券 - 102,842,547.95

超短期融资券 - 100,955,342.47

小计 - 203,797,890.42

说明: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到期日 发行金额

16闽东电力CP001 100.00 2016 年 3 月 4 日 2017 年 3 月 7 日 100,000,000.00

16闽东电力SCP001 100.00 2016 年 9 月 8 日 2017 年 6 月 9 日 100,000,000.00

小计 200,000,000.00

28、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148,000,000.00 80,000,000.00

抵押借款 64,000,000.00 66,000,000.00

保证借款 130,460,000.00 140,460,000.00

信用借款 47,500,000.00

抵押+保证借款 111,000,000.00 121,500,000.00

质押+保证借款 345,270,850.60 231,400,000.00

小计 798,730,850.60 686,86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6,730,000.00 57,900,000.00

合计 722,000,850.60 628,960,000.00

说明:

(1)质押借款期末余额 14,800.00 万元,其中:1、7,000.00 万元系本公司以本公司持

有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 70%股权作为质押物向交通银行宁德分行取得借款,

一年内到期本金 1,30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2、7,800.00

万元系本公司以持有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作质押物向中信银行宁

德分行取得的借款,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203.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列示。

(2)抵押借款期末余额 6,400.00 万元,为本公司以本公司上培水电厂发电设备及引

水系统工程等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一年内到期的本

金 80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3)保证借款期末余额 13,046.00 万元,其中:1、本公司为子公司穆阳溪水电向工

商银行蕉城支行借款 8,548.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2,000.00 万元调

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2、本公司、宁德国投公司、闽东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为子公司闽东大酒店向广发银行福州分行借款 4,498.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50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4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抵押+保证借款期末余额 11,100.00 万元,其中:1、1,900.00 万元系孙公司白城

风电以发电设备向建设银行白城开发区支行取得的借款,同时由白城风电原股东白

城城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1,300.00 万

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2、9,200.00 万元系子公司国电福成水

电以其发电设备、引水工程和水坝等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宁德分行取得的借款,

同时由国电福成水电原 4 位自然人股东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15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5)质押+保证借款期末余额 34,527.09 万元,其中:1、24,020.00 万元系孙公司霞浦

航天闽箭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取得的借款,该借款以霞浦航天闽箭闾峡风电场

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并由子公司航天闽箭提

供保证担保,一年内到期的本金 72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

示;2、6976.48 万元系子公司浮鹰岛公司向建设银行霞浦支行取得的借款,担保期限

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浮鹰岛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登记之日止,浮鹰岛风

电项目建成以后以其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一年内到期的

本金 700.00 万元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3、3530.61 万元系子公司

浮鹰岛公司向工商银行霞浦支行取得的借款,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浮鹰岛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登记之日止,浮鹰岛风电项目建成以后以其享有的电

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

29、长期应付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融资租赁款(说明 1) 136,433,528.76 155,002,941.36

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说明 2) 1,648,000.00 1,648,000.00

小计 138,081,528.76 156,650,941.36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39,179,101.79 38,694,420.84

合计 98,902,426.97 117,956,520.52

说明:

(1)期末应付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款项系应支付的租赁费扣除未确认融资费后的

余额;

(2)期末应付福建省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款项系周宁发电分公司向周宁县经贸技改处

取得的借款。

3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169,538,088.48 165,569,031.62

辞退福利 4,421,099.90 4,438,279.49

小计 173,959,188.38 170,007,311.1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092,323.85 7,246,006.44

合计 166,866,864.53 162,761,304.67

说明 1:辞退福利的性质、内容及计算依据见附注五、20。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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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期初余额 165,569,031.62 159,854,532.92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5,726,180.30 5,677,086.27

1.当期服务成本 2,180,571.28 2,246,070.12

2.过去服务成本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4.利息净额 3,545,609.02 3,431,016.15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四、其他变动 -1,757,123.44 2,448,266.86

1.结算时消除的负债

2.已支付的福利 -1,757,123.44 2,448,266.86

五、期末余额 169,538,088.48 163,083,352.33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期初余额 165,569,031.62 159,854,532.92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5,726,180.30 5,677,086.27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四、其他变动 -1,757,123.44 2,448,266.86

五、期末余额 169,538,088.48 163,083,352.33

说明:

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是指本集团水电板块员工在退休期间(指退休日至死亡日)享

受的员工离职后福利,包括工资性补贴、非工资性补贴。本集团将预计应支付给员

工的退休福利按照 30 年期国债利率 4.3%折现至退休日,并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平

均确认。

(2)精算假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折现率 4.30% 4.30%

死亡率 0.00 0.00

预计平均寿命 79.00 79.00

职工的离职率 0.00 0.00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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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敏感性分析

对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影响

项目 假设的变动幅度

计划负债增加 计划负债减少

折现率 0.00 0.00 0.00

死亡率 0.00 0.00 0.00

预计平均寿命 0.00 0.00 0.00

职工的离职率 0.00 0.00 0.00

薪酬的预期增长率 0.00 0.00 0.00

说明:

由于国债利率比较稳定,本集团假设折现率的变动幅度为 0。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人口死亡率、平均寿命越来越稳定,本集团在测算设定受益计划时死亡率、预计平

均寿命变动幅度为 0。由于本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相对稳定,本集团假设

员工离职率为 0。由于本集团应支付离职后福利比较固定,故本集团假设薪酬的预

期增长率为 0。

31、预计负债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逾期交房违约金 766,781.00 766,781.00

预计补偿款 858,259.40 858,259.40

合计 1,625,040.40 1,625,040.40

说明:预计补偿款系子公司东晟房地产与部分购房业主因楼道宽度等纠纷而预提的

补偿金。

32、递延收益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形成原因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2,433,066.89 - 339,497.64 2,093,569.25 说明

说明:递延收益主要系子公司黄兰溪水电售后租回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33、股本(单位:万股)

本期增减(+、-)

项目 期初数 发行 公积金 期末数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37,300.00 37,300.00

说明:期末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00 万股中,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 19,847 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 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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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4、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031,734,296.22 1,031,734,296.22

其他资本公积 8,950,140.99 8,950,140.99

合计 1,040,684,437.21 1,040,684,437.21

35、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3,221,640.10 23,221,640.10

任意盈余公积 1,653,219.81 1,653,219.81

合计 24,874,859.91 24,874,859.91

36、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89,688,114.85 66,215,107.1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89,688,114.85 66,215,107.1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105,517.32 80,346,086.5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9,324,992.9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8,468,639.22 146,561,193.65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13,319,290.19 314,769,172.09 316,523,236.42 116,626,050.51

其他业务 9,763,304.58 3,358,430.03 8,488,846.59 3,241,010.76

合计 523,082,594.77 318,127,602.12 325,012,083.01 119,867,061.27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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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主营业务(分业务)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房销售(住宅) 262,416,951.22 199,133,763.96 1,109,885.00 760,205.73

商品房销售(商业) 2,149,144.76 1,373,656.03 695,428.00 498,689.15

电力销售 248,583,525.35 114,022,685.06 314,459,481.63 115,087,328.19

贸易及工程施工 169,668.86 239,067.04 258,441.79 279,827.44

合计 513,319,290.19 314,769,172.09 316,523,236.42 116,626,050.51

(2)主营业务(分地区)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福建省 485,398,033.22 297,835,995.59 295,168,016.44 99,941,773.72

湖北省 2,149,144.76 1,373,656.03 1,805,313.00 1,258,894.88

吉林省 15,645,017.29 8,494,334.83 11,303,872.99 8,365,231.52

辽宁省 10,127,094.92 7,065,185.64 8,246,033.99 7,060,150.39

合计 513,319,290.19 314,769,172.09 316,523,236.42 116,626,050.51

38、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5,148,374.26 388,710.84

土地增值税 421,760.64 216,637.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19,609.68 1,396,995.02

教育费附加 992,144.62 1,231,720.88

房产税 1,593,126.09 769,208.01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287,483.62 236,220.70

土地使用税 422,476.07

836,908.90

其他 22,650.00

合计 11,821,883.88 4,262,143.01

说明:本期营业税系地产项目确认不能予以退回的营业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

计缴标准见附注四、税项。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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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9、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销代理费 1,270,468.00 22,550.31

职工薪酬 359,235.18 296,461.22

媒体广告费用 733,771.00 146,059.00

办公费 68,233.90 413,733.40

业务宣传费 142,740.82 41,598.76

折旧费 108,652.09 110,455.13

合同交易费 12,118.04 12,646.00

其他 4,800.00 3,622.60

合计 2,700,019.03 1,047,126.42

40、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0,703,925.23 32,533,354.79

修理费 12,848,401.66 10,923,970.30

折旧费 3,690,425.43 3,942,617.14

咨询顾问费 383,155.52 2,757,610.05

业务接待费 1,028,490.48 1,291,750.41

办公费 1,878,941.28 2,093,378.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3,015.83 287,945.78

车辆费用 1,087,138.82 1,505,359.00

租赁费 4,079,534.91 4,555,837.00

差旅费 771,841.95 916,584.55

税金 1,081,421.28

审计费 1,712,688.32 1,856,894.00

无形资产摊销 917,167.67 726,318.93

安全生产经费 327,033.67 41,000.00

诉讼费 40,495.97 246,746.00

评估费 356,182.44 616,320.00

党建经费 124,065.40 94,498.69

会议费 404,442.17 449,587.53

上市公司费用 36,580.05 26,100.00

绿化费 103,158.28 133,064.50

低值易耗品摊销 113,076.05 183,771.46

财产保险费 1,359,163.99 133,070.26

董事会费 6,010.00 114,600.00

其他 2,240,774.87 1,153,942.74

合计 64,485,709.99 67,665,7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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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1、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3,683,426.13 34,001,551.69

减:利息收入 350,558.77 290,933.76

手续费及其他 3,721,596.91 3,912,301.59

合计 37,054,464.27 37,622,919.52

42、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9,990,767.44 10,314,896.28

坏账损失

43、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956,711.64 14,604,466.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5,954.00

合计 -4,956,711.64 14,930,420.17

44、其他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767,509.21

合计 1,767,509.21

45、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639,959.14 — 3,639,959.1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390,520.14 — 3,390,520.14

违约金 613.58 46,040.67 613.58

政府补助 100,000.00 430,951.03 100,000.00

其他 71,911.47 189,279.58 71,911.47

合计 3,812,484.19 666,271.28 3,812,484.19

说明: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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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说明

与收益相关

子公司黄兰溪 2016 年度纳税

100,000.00

大户奖励金

营口风电即征即退增值税 258,261.64 与收益相关

白城风电即征即退增值税 108,708.39 与收益相关

转型升级奖励金 63,981.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00,000.00 430,951.03

46、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9,225.68 9,225.6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9,225.68 9,225.68

补偿款及违约金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16,452.72

对外捐赠 707,400.00 489,850.00 707,400.00

其他 94,000.00 53,420.00 94,000.00

合计 810,625.68 559,722.72 810,625.68

47、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 22,402,188.60 21,122,283.25

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1,485,739.41 -1,628,238.56

合计 20,916,449.19 19,494,044.69

4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及押金、购房定金 3,555,345.24 4,998,187.31

利息收入 350,558.77 290,933.76

职工备用金及借款 3,285,448.31 1,866,360.39

员工代扣款 1,851,752.23 1,626,543.30

政府补助 100,000.00 63,981.00

赔偿款 76,989.30 3,279,361.37

其他 1,835,296.93 886,9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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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所得税退回 0.00 21,732,310.30

财政局转入的购房补贴款 533,263.47

退回外购电费款 477,157.36

主要项目合计 12,065,811.61 34,744,619.23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 6,192,225.66 7,221,289.00

往来款 128,190.80 205,261.88

职工备用金及借款 5,072,477.11 4,670,348.96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 31,126,662.02 29,331,666.98

支付手续费 83,795.31 389,404.11

捐赠支出 707,400.00 489,850.00

其他 11,354,299.72 2,939,457.39

主要项目合计 54,665,050.62 45,247,278.32

(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租金 22,331,389.92 22,331,389.92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798,354.93 79,775,117.92

加:资产减值准备 9,990,767.44 10,314,896.28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57,599,534.88 50,281,880.88

无形资产摊销 925,365.42 726,318.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73,901.41 632,64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3,683,426.13 34,001,551.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956,711.64 -14,930,420.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5,236.29 -3,015,142.11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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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140,503.12 1,386,903.5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1,541,647.98 -19,908,983.0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4450,026.22 -40,880,145.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2,549,421.79 16,715,148.8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84,522.41 115,099,768.7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7,842,564.37 185,772,707.1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54,414,059.82 171,519,593.8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571,495.45 14,253,113.3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167,842,564.37 254,414,059.82

其中:库存现金 95,734.46 101,380.2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7,746,829.91 254,312,679.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842,564.37 254,414,059.82

5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242,890.14 按揭及保函保证金

长期股权投资 421,179,271.35 银行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549,987,859.79 银行借款抵押

闾峡风电场项目建成后享有的电

银行借款质押

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合计 977,410,021.28

5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备注

穆阳溪水电 166,975,800.00 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黄兰溪水电 125,099,816.57 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国电福成 120,000,000.00 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消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41,176,635.68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67,231,621.26

合计 820,483,873.51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本期无新增合并范围变化。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环三实业 宁德市 宁德市 材料销售 100.00 设立

武汉楚都 武汉市 武汉市 房地产开发销售 100.00 设立

闽东大酒店 福州市 福州市 房产租赁 60.72 设立

穆阳溪水电 福安市 宁德市 水力发电 98.00 2.00 设立

东晟地产 宁德市 宁德市 房地产开发销售 100.00 设立

航天闽箭 宁德市 宁德市 新能源项目投资 80.00 设立

环三矿业 宁德市 宁德市 矿产品开发销售 70.00 设立

环三亿能 宁德市 宁德市 电力设备安装检修 100.00 设立

电力发电项目的开

浮鹰岛风电 霞浦县 霞浦县 100.00 设立

发建设等

闽电新能源 宁德市 宁德市 风力发电 100.00 设立

黄兰溪水电 福安市 福安市 水力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国电福成水电 福安市 福安市 水力发电 7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闽东大酒店 39.28 60,280.16 31,037,795.31

航天闽箭 20.00 -104,145.70 20,201,803.99

环三矿业 30.00 -189,505.78 4,255,100.39

国电福成水电 30.00 -73,791.07 30,963,360.50

合计 -307,162.39 86,458,060.19

说明:子公司航天闽箭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包括其

下属子公司营口风电的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权益。

5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数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闽东大酒店 26,104,126.57 99,579,872.17 125,683,998.74 6,687,208.25 39,980,000.00 46,667,208.25

航天闽箭 119,328,497.15 549,991,424.71 669,319,921.86 358,144,312.39 239,000,000.00 597,144,312.39

环三矿业 5,611,481.86 8,848,253.58 14,459,735.44 276,067.34 276,067.34

国电福成

9,536,818.09 268,619,033.12 278,155,851.21 72,546,547.88 97,514,966.32 170,061,514.20

水电

期初数

续(1):子

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闽东大酒店 24,337,650.47 101,262,129.10 125,599,779.57 1,756,451.81 44,980,000.00 46,736,451.81

航天闽箭 108,952,817.15 565,532,356.78 674,485,173.93 362,392,551.44 239,000,000.00 601,392,551.44

环三矿业 6,351,060.61 8,980,059.34 15,331,119.95 515,765.92 515,765.92

国电福成

8,344,876.85 274,873,346.18 283,218,223.03 72,825,473.22 102,052,442.58 174,877,915.80

水电

续(2):

本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闽东大酒店 3,880,392.00 153,462.73 153,462.73 -843,773.24

航天闽箭 42,291,212.50 -1,016,084.16 -1,016,084.16 12,253,041.53

环三矿业 -631,685.93 -631,685.93 -18,720.76

国电福成水电 13,600,846.77 -245,970.22 -245,970.22 4,188,319.79

续(3):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闽东大酒店 4,009,738.40 19,854.45 19,854.45 75,840.29

航天闽箭 24,319,410.45 -9,745,587.50 -9,745,587.50 2,977,836.70

环三矿业 -835,520.90 -835,520.90 -685,864.13

国电福成水电 14,050,505.43 6,310,383.95 6,310,383.95 10,795,125.67

(4)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本期本公司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2、本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6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主要经 联营企业投资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业名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联营企业

厦 门船 舶重工 股份有

厦门市 厦门市 船舶维修及制造 32.00 权益法

限公司

福 建福 宁船舶 重工有

福安市 福安市 船舶维修及制造 31.55 权益法

限公司

福 建寿 宁牛头 山水电 开发、经营牛头山水电

寿宁县 寿宁县 30.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站及其他电站

福 建省 福安鑫 地钼业 钼制品销售;金属冶炼

福安市 福安市 20.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宁 德市 精信小 额贷款

宁德市 宁德市 金融 20.00 权益法

股份有限公司

中闽(霞浦)风电有限

宁德市 宁德市 风力发电 40.00 权益法

公司

宁 德市 配电售 电有限

福安市 福安市 售电、供电等 35.00 权益法

责任公司

宁 德厦 钨新能 源材料

宁德市 宁德市 新能源技术研发 30.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上 海东 溟投资 有限公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 45.00 权益法

6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厦门船舶 福宁船舶 寿宁牛头山 鑫地钼业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3,501,933,544.98 3,299,949,460.09 570,704,917.89 562,699,512.12 49,525,199.66 70,205,030.03 9,047,866.17 9,455,808.52

非流动资产 1,360,135,715.19 1,383,193,538.20 152,594,484.28 156,404,202.25 538,666,729.79 552,308,041.59 162,337,740.74 162,408,102.44

资产合计 4,862,069,260.17 4,683,142,998.29 723,299,402.17 719,103,714.37 588,191,929.45 622,513,071.62 171,385,606.91 171,863,910.96

流动负债 3,132,137,771.24 2,760,680,870.40 631,115,263.85 619,640,563.68 125,826,091.86 97,241,923.65 71,694,391.41 71,692,756.28

非流动负债 663,754,502.43 836,550,776.84 4,272,304.09 4,319,252.47 233,408,969.69 255,769,145.69

负债合计 3,795,892,273.67 3,597,231,647.24 635,387,567.94 623,959,816.15 359,235,061.55 353,011,069.34 71,694,391.41 71,692,756.28

净资产 1,066,176,986.50 1,085,911,351.05 87,911,834.23 95,143,898.22 228,956,867.90 269,502,002.28 99,691,215.50 100,171,154.68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4,851,460.35 5,731,401.7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制权

1,066,176,986.50 1,085,911,351.05 87,911,834.23 95,143,898.22 224,105,407.55 263,770,600.54 99,691,215.50 100,171,154.6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341,176,635.68 347,491,632.33 27,736,183.70 30,017,899.89 67,231,621.26 79,131,180.15 19,938,243.10 20,034,230.94

调整事项

其中:商誉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减值准备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 341,176,635.68 347,491,632.33 27,736,183.70 30,017,899.89 67,231,621.26 79,131,180.15 19,938,243.10 20,034,230.93

6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

鑫地钼业

厦门船舶 福宁船舶 寿宁牛头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548,796,937.23 945,267,311.44 62,450,830.34 139,108,965.05 52,209,056.53 110,762,654.73

净利润 -19,734,364.53 1,966,257.77 -7,232,063.99 1,503,670.17 17,094,871.06 55,200,370.67 -479,939.18 -460,888.8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19,734,364.53 1,966,257.77 -7,232,063.99 1,503,670.17 17,094,871.06 55,200,370.67 -479,939.18 -460,888.81

企业本期收到

的来自联营企 4,257,004.80 5,108,884.35

业的股利

6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

精信小贷 中闽风电 宁德配售电 宁德厦钨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198,955,330.41 200,864,561.66 37,799,967.79 33,925,251.88 19,986,306.64 10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 25,599,495.27 26,111,996.57 251,329,189.64 259,717,588.86 3,393.45

资产合计 224,554,825.68 226,976,558.23 289,129,157.43 293,642,840.74 19,989,700.09 100,000,000.00

流动负债 121,755,532.03 126,378,583.36 30,860,753.28 43,843,919.55

非流动负债 217,020,000.00 204,220,000.00

负债合计 121,755,532.03 126,378,583.36 247,880,753.28 248,063,919.55

净资产 102,799,293.65 100,597,974.87 41,248,404.15 45,578,921.19 19,989,700.09 100,000,000.00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02,799,293.65 100,597,974.87 41,248,404.15 45,578,921.19 19,989,700.09 100,000,000.00

有者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

20,559,858.73 20,119,594.97 16,499,361.66 18,231,568.48 6,996,395.03 30,000.000.00

产份额

调整事项

其中:商誉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减值准备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20,559,858.73 20,119,594.97 16,499,361.66 18,231,568.48 6,996,395.03

账面价值

6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续:

精信小贷 中闽风电 宁德配售电 宁德厦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207,454.83 4,710,172.08 12,065,589.40 13,271,596.23

净利润 2,201,318.79 -1,952,779.05 -4,330,517.04 -5,596,314.96 -10,299.91

终止经营的净

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201,318.79 -1,952,779.05 -4,330,517.04 -5,596,314.96 -10,299.91

企业本期收到

的来自联营企

业的股利

说明: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涉及本公司爱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案件且被法院指定清算组予以清算,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就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

本集团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

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

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

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

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

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

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

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权益工具价格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

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

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

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

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会定期

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

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

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 46.73%

(2016 年:84.51%);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

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67.45%(2016 年:68.3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

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

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

6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

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6,862 万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期末数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66,900.00 66,900.00

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3,640.91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

延收益)

长期借款 41,727.09 29,823.00 79,273.09

长期应付款 3,972.33 9,890.24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

80,540.91 45,699.42 29,823.00 156,063.33

合计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期初数

项目

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0,400.00 50,400.00

应付账款 12,705.18 5,492.73 731.46 18,929.36

应付利息 171.52 171.52

应付股利 4.69 4.69

其他应付款 2,355.64 1,834.62 1,295.67 5,485.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659.44 9,659.44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20,379.79 20,379.79

长期借款 38,396.00 24,500.00 62,896.00

长期应付款 12,282.26 164.80 12,447.06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95,671.56 58,005.61 26,696.63 180,373.80

6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

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

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

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

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

它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299.52 万元(2016 年

6 月 30 日:651.44 万元)。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

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

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

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56.49%(2016 年 12 月 31 日:58.21%)。

九、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

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6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

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

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和金额

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2)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

款、长期借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 注册资本(万 母公司对本公 母公司对本公司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元) 司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 从事国有资产的

宁德市 100,000.00 53.21 53.21

资经营有限公司 产权营运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见附注七、1。

3、本集团的联营企业情况

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见附注七、2。

4、本集团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集团关系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5、关联交易情况

6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塔筒采购 5,394,000.00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公司出租

本期确认的租 上期确认的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赁收益 租赁收益

本公司宁德分公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

房屋建筑物 92,254.20 73,343.15

司 款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本公司将房屋建筑物中“东海商务广场”2 号楼第五层出租给联营单位宁德市精信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限 201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初始月租

金标准为 20 元/平方米,租金每两年递增 8%,从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月租金 25.20

元/平方米。

②公司承租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

出租方名称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名称 类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

本公司 土地使用权 3,000,000.00 3,000,000.00

资经营有限公司

说明:

2000 年 1 月,本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国投公

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宁德国投公司租赁本公司

占用工业土地(22 块,6,918.72 亩工业用地),租赁期限 48 年,自 2000 年 1 月 1 日

至 2047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每年 600 万元。2003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与宁德国投

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宁德

国投公司 5,000.00 万元,作为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 块,6,918.72 亩工业用地)的

预付租赁费,租赁期为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3 年,平均每年

土地租赁费约 384.62 万元;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仍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执行,

租赁费每年 600 万元。

(3)

本公司向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三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以本公司持有福建寿宁牛

头山水电有限公司 30%股权作质押担保,授信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目前该笔

授信借款余额为 3900 万元。

7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关联担保情况

① 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本集团为子公司和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2、(2)。

② 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万元) 经履行完毕

宁德国投公司 闽东大酒店 1,595.89 2016/12/19 2019/12/19 否

本公司享有的建设银行宁德分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该笔额度授信

以本公司福鼎桑园水电站的资产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国投公司拥有的福鼎桑园水

电站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保证。

(4)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拆借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万元)

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

2,100.00 2017/05/31 2018/05/30

福建宁德农村商 4.35%;本公司以持有寿宁牛

2018/06/01 头山 30%股权质押。

业银行股份公司

1,800.00 2017/06/02

合计 3,900.00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集团本期关键管理人员 22 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 18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7.56 万元 123.77 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

其他应收款 - - 313,984.00 23,548.80

电有限公司

中闽(霞浦)风电有

其他应收款 112,193.11 5,609.66

限公司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

应收股利 2,376,000.00 2,376,000.00

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寿宁牛头山水

应收股利 12,771,014.41

电有限公司

7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 鞍钢集团福建龙安钢铁有限公司 3,417,400.00 3,417,400.00

其他应付款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1,235.99

应付账款 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 55,720,000.00 55,720,000.00

应付账款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798,000.00 7,192,000.00

应付账款 宁德国投公司 9,000,000.00 6,000,000.00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1)投资设立配电售电公司

2016 年 10 月,本公司与福建福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配售电公司”)

共同合资成立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配售电公

司注册资本金为 2 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7,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福能配

售电公司出资 13,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5%。注册资本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缴足。

2016 年 11 月 22 日,配售电公司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

35%,公司经营范围为: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

电力技术的研发。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支付首期投资出资款 700 万元。

(2)投资设立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本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

共同合资成立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厦钨”)。宁德厦钨注

册资本金为 13 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39,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厦钨新能

源出资 9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0%。

2017 年 3 月 21 日,宁德厦钨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 13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 30%,

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服务;稀有金属冶炼(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池材料技术研究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支付首期投资出资款 3,000 万元。

(3)投资设立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福建省金海旅

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本公司与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霞浦

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能源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资产运营管理、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

7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承担市政府的重大项目投资与建设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0,200 万元,霞浦

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000 万元、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3,800

万元,我公司认缴出资额 2,000 万元,占股 10%。

(4)增加福建环三亿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2017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增加福

建环三亿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 1,800 万

元。增资后可以申请电力设施承 装(修、试)许可证三级资质,拥有该资质将实现

本公司旗下各分、子公司业务全覆盖,并可承揽区域内其他小水电、风电项目及国

网公司设备大修、技改等工程以及增量配电网建设业务。截止 2017 年 8 月 15 日已

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

(5)经营租赁

1、本公司与宁德国投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宁德国投公司租赁本公司占用工业土地(22 块,6,918.72

亩工业用地),租赁期限 48 年,自 2000 年 1 月 1 日至 2047 年 12 月 31 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租赁费每年 600 万元。

2、本公司子公司闽东大酒店与福州西湖大酒店签订《续建及租赁合同书》,约定:

闽东大酒店将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但不包括该大厦 18 层),整体租赁给福州西

湖大酒店,租赁物业面积为 30,363.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从 2009 年 5 月 3

日至 2029 年 5 月 2 日,租金每隔五年在上次租金标准上递增 5%,自 2014 年 5 月 3

日起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22.365 元。

3、本公司子公司东晟地产与宁德市蕉城区皇家国际幼儿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约定:东晟地产将泰怡园 10 号楼出租给宁德蕉城皇家国际幼儿园用作开办幼儿园使

用,租赁期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至 2028 年 6 月 12 日。前三年每年租金 92 万元,之

后每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3%。

(6)利润分配情况

2017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分配方案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本为基准,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25 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现金股利分配。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

涉案金额 备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诉讼进展

(万元) 注

洪宇建 建设工程 宁德市蕉城 案件于 2016 年 11 月 1 说

1 东晟地产 2,261.20

设集团 款纠纷 区人民法院 日开庭,并于 2017 年 6 明

7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涉案金额 备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诉讼进展

(万元) 注

月 5 日一审判决,判决 ①

东晟公司向洪宇建设集

团公司支付工程款

21412457 元及相应利

息。东晟公司已向宁德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请求判令撤销一审

判决。目前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

案件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进行开庭审理,并于

2017 年 6 月 8 作出一审

判决,判决洪宇建设集

团公司支付原告林元生

建设工程 工程款 4145241.86 元及 说

洪宇建设集团公 宁德市蕉城

2 林元生 施工合同 450.59 相应利息;东晟公司在 明

司、东晟地产 区人民法院

纠纷 欠付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②

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上述

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洪

宇建设集团公司不服判

决,已向宁德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洪宇建设集团公 建设工程 宁德市蕉城 2017 年 1 月 16 日开庭审

3 郑贤太 2,173.37 明

司、东晟地产 款纠纷 区人民法院 理,尚未判决

经二审开庭审理,2016

年 3 月 29 日,福州市中

福州闽 福建冠胜装饰工程 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

东大酒 有限公司、福州联丰 工程款纠 福州市鼓楼 定,撤销福州市鼓楼区

4 580.97 明

店有限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纷 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作出(2011)

公司 公司 鼓民初字第 3175 号《民

事判决书》,发回鼓楼

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武汉天

源物业 物业服务 说

武汉市汉阳 目前案件尚未一审判

5 管理有 武汉楚都 合同纠纷 355.87 明

区人民法院 决。

限责任 案 ⑤

公司

福州亨

屹帝苑

福州闽东大酒店

娱乐有

有限公司、福州 案件已于 2017 年 6 月 说

限公司、 合同纠纷 福州市中级

6 西湖大酒店、福 5,329.45 28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 明

福州沐 案 人民法院

州西湖酒店用品 决 ⑥

思酒店

有限公司

管理有

限公司

说明:

①洪宇建设集团诉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案。2011 年 1 月,洪

宇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洪宇集团”)与东晟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洪宇集团承建东晟地产宁德泰怡园工程施工项目,该工程的中标工程造价为

261,562,512.68 元,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现东晟泰怡园工程项目已工程竣工,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向东晟地产提出尚欠工程款 21,639,277.00 元未付。2016 年 7 月

7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0 日 , 洪 宇 集 团 向 宁 德 市 蕉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东 晟 地 产 , 要 求 支 付 工 程 款

21,639,277.00 元及逾期利息 156,885.00 元。2016 年 10 月 11 日,双方在法院的主

持下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证据交换后洪宇公司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金额

增加为 22,611,967 元。案件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开庭,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一审

判决,判决东晟公司向洪宇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工程款 21,412,457 元及相应利息。东

晟公司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目前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

②林元生诉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2011 年 1 月,洪宇集团与东晟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洪宇集团承建

东晟地产宁德泰怡园工程施工项目,该工程的中标工程造价为 261,562,512.68 元,

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2011 年 9 月份,洪宇集团将工程水电、消防、弱电、暖通

工程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林元生进行实际施工。现东晟泰怡园工程已全部竣工,林

元生提出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尚欠其工程款 4,145,241.86 元。同时,林元生认为,因

2013 年 8 月 28 日洪宇集团宁德分公司与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款

质押合同》,将东晟泰怡园项目工程款质押给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导致洪宇

集团无法支付剩余工程款。2016 年 5 月 16 日,林元生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洪宇集团偿还其承建东晟泰怡园项目水电、消防、弱电、暖通工程部

分的工程余款及利息共计 4,505,877.9 元。同年 6 月 12 日,林元生申请追加东晟地

产为第二被告,蕉城区人民法院同意追加申请。2016 年 7 月 6 日,蕉城区人民法院

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交换了证据。2016 年 11 月 28 日正式进行了开庭审理,

并于 2017 年 6 月 8 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洪宇建设集团公司支付原告林元生工程款

4145241.86 元及相应利息;东晟公司在欠付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上

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洪宇建设集团公司不服判决,已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③郑贤太诉宁德市东晟房地产有限公司、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案。2011

年 1 月,洪宇集团与东晟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洪宇集团承建东晟地产

宁德泰怡园工程施工项目,该工程的中标工程造价为 261,562,512.68 元,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2011 年 9 月 16 日,洪宇集团与郑贤太、肖建辉签订《施工项目技术

合作协议书》,洪宇集团将承包的东晟泰怡园工程项目转包给郑贤太、肖建辉施工。

东晟泰怡园工程于 2014 年 5 月竣工验收。郑贤太提出洪宇集团尚欠其工程款

21,733,170 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2016 年 7 月 12 日,郑贤太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晟地产和洪宇集团连带偿还工程款本金 21,733,710 元及逾期

支付的相应利息。2016 年 8 月 15 日,东晟地产收到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开庭传票及

案件材料。东晟地产认为,该案件的审理需以洪宇集团诉东晟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案的审理结果为前提,故应中止审理。同时,考虑到另一个实际承包人肖建

辉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东晟地产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向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其

为本案原告。案件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郑贤太提出增加诉

讼请求,法院要求其庭后补交增加诉讼请求部分的诉讼费。截止本报告日尚未判决。

④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诉福建冠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联丰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工程纠纷案。1998 年 4 月 5 日,福州宁榕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冠胜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胜公司”)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约

定“宏福大厦”外墙装饰工程由冠胜公司承接。根据 2004 年 12 月 2 日福建顺健工程造

7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顺审字(2004)第 016 号《宁德大厦外墙装饰工程结

算审核报告》核定工程造价金额为 2,157.44 万元,但闽东大酒店共计支付工程款

2,738.42 万元,据此,多付工程款为 580.97 万元。闽东大酒店要求冠胜公司予以返还,

但冠胜公司始终不予返还。闽东大酒店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州

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作出(2011)鼓民初字第 317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1、被告福建冠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

告福州闽东大酒店退还 69,373.56 元;2、被告福建冠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福州闽东大酒店出具所收工程款额 27,314,830.00 元的税

务发票。被告福州联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福建冠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

述退款及出具工程款额发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冠胜公

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开庭审理,2016 年 3 月 29 日,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鼓民初字第

3175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鼓楼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16 年 7 月 11 日,冠胜公

司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请求闽东大酒店支付工程款 5670108

元,并且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4127627 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计

算至款项还清之日)2、请求闽东大酒店赔偿反诉人 600 万元工程垫资款的利息

1706895 元(以 600 万元为基数,自 1998 年 8 月 6 日计算至 2002 年 12 月 30 日,

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请求闽东大酒店支付窝工损失 2366000 元。4、

案件原审一审二审诉讼费、反诉费和鉴定费由闽东大酒店承担。案件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⑤武汉天源物业公司诉武汉楚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06 年 5 月 23 日,武汉楚都

与武汉天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物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由天源物业负责“闽东国际城”项目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2014 年 8 月 19 日,双

方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了《备忘录》,约定武汉楚都将 2014 年 8

月 31 日以前的空置费支付后即之前空置费全部结清,天源物业不再提出任何要求。

同时,天源物业对“闽东国际城”项目未出售的房产也不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016 年 7 月 15 日,天源物业向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楚都支

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3,558,736 元。武汉楚都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1、解除反诉

人与被反诉人签订的《闽东中天国际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判令被反诉人向反

诉人返还 2012 年度-2016 年度期间闽东国际城商业部分电梯维护费、消防设施维护

费及水、电费公摊、垃圾清运费合计 2,457,348 元。2、被反诉人腾退多占用的物业

服务用房共计约 648.1 平方米,并向反诉人支付占用费 4,355,232 元。3、请求法院

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提供闽东国际城地下停车场 2008 年 7 月-2016 年 8 月的收入

情况、车位出租合同等合同文件及财务资料,并向反诉人支付 20%收益分成。案件

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开庭审理,尚未一审判决。

⑥福州亨屹帝苑娱乐有限公司、福州沐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

公司、福州西湖大酒店、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宁德大厦隶属于

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大酒店”)所有,2008 年 11 月 25 日,

闽东大酒店与福州西湖大酒店(以下简称“西湖大酒店”)签订了《续建及租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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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同书》,合同书约定,闽东大酒店将宁德大厦出租给西湖大酒店使用,租期 20 年,

西湖大酒店负责完成宁德大厦的续建工作。合同签订后,西湖大酒店将续建工作及

招租工作授权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用品公司”)完成。

在本案中,原告福州亨屹帝苑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苑公司”)提出,2008

年 12 月 1 日,西湖用品公司与帝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将宁德大厦续建工程

交由帝苑公司完成,并取得宁德大厦承租经营权。但是,2016 年 2 月 26 日西湖用

品公司以原告帝苑公司欠付租金为由,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闽 01 民初 226 号民事判决,解除帝苑公司与西湖用品公司

之间的《租赁合同书》。但对帝苑公司的续建工程未作出处理。于是,2017 年 4 月

17 日,原告帝苑公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西湖大酒店、西湖

用品公司向原告支付续建宁德大厦投入的工程款 53,294,486.42 元,闽东大酒店作

为宁德大厦所有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闽东大酒店答辩提出,闽东大酒店与两

名原告以及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并无合同关系,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

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案件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

决。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

①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 金额

贷款银行 担保事项 借款日 到期日

名称 (万元)

一、子公司

工商银行宁德蕉

穆阳溪水电 银行借款 8,548.00 2009.4.28 2021.10.27

城支行

交银金融租赁有

穆阳溪水电 融资租赁 6,742.55 2015.8.7 2020.08.07

限责任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

黄兰溪水电 融资租赁 6,742.55 2015.8.7 2020.08.07

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福

霞浦航天闽箭 银行借款 24,020.00 2014.6.18 2029.06.17

建分行

广发银行福州分

闽东大酒店 银行借款 2,731.19 2016.12.19 2019.12.19

建设银行霞浦支

浮鹰岛风电 银行借款 6,976.48 2017.01.20 2032.01.09

工商银行霞浦支

浮鹰岛风电 银行借款 3,530.61 2017.02.21 2032.02.20

二、其他公司

宁德市精信小

国家开发银行福

额贷款股份有 银行借款 3,000.00 2016.02.18 2018.03.07

建分行

限公司

合计 62,291.38

说明:我公司为浮鹰岛风电向建设银行霞浦支行及工商银行霞浦支行的借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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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浮鹰岛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登记

之日止,浮鹰岛风电项目建成以后以其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

押。

②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子公司东晟地产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

人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 4,904.98 万元。

3、开立保函

2013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所属孙公司霞浦航天闽箭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具

379.04 万元保函,系由霞浦航天闽箭与中国银行霞浦支行签订“开立保函合同”,

由霞浦航天闽箭以存入 379.04 万元保证金的方式申请开立保函,期限至霞浦闾霞风

电场项目工程完工。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涉诉案件进展情况

见附注十一之 2、(1)。

2、2017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闽电新能

源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 44,000 万元,具体为: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

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期限 15 年;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期限 15 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部分置换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3、2017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

闽电新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4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虎贝风电场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登记之日止。闽电新能源公司以自有

资产为本公司的该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审

核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部分置换该项目的银行借款。该笔借款的担保金额超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主要内容

本集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管理企业年金。

享受企业年金的员工范围: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的公司本部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在册在岗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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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年金基金来源: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运营收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上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合计每年不超过上年度工资

总额的六分之一。企业缴费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账

户。

账户管理人为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基金集体账户,用于暂存未分配而属于企业的缴

费和个人账户未归属权益。账户管理人为职工个人建立相应的个人账户,在个人账

户下分别设立企业缴费账户(用于记录企业缴费及其收益)和个人缴费账户(用于

记录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收益)。

企业年金领取条件:(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领

取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累计余额;(2)经批准出国定居的职工,可申请从本

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3)职工在领取企业年金之前死亡的

或在领取企业年金过程中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

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2、分部报告

根据本公司目前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集团内资源分配由母公

司管理层统一分配管理。本公司的收入和资产位于境内按业务可分为水电、风电及

地产板块,主营经营利润来自母公司本部和地产板块子公司。管理层会定期评价不

同板块经营成果和业绩。基于日常管理工作和团队的统一性,本集团无需披露分部

数据。

3、其他

(1)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根据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明细进行部分调整。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

本公司 2016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5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霞浦浮鹰岛风电

场项目(48MW)建设,2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建设。

2017 年 6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我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371 号),批复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4,951,455 股

新股。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劵的方案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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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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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

过。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期限均不超过 7 年,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等。

2017 年 1 月,深交所对本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福建闽东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无异议函。

2017 年 6 月 20 日,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92 号)。批复内容如下:一、核准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公司债券。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

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

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

月内有效。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

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16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16]SCP75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12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

内有效。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发行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

期融资券”,简称“16 闽东电力 SCP001”,代码为 011698430,该超短期融资券的面

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 1 亿元,发行利率为 3.17%,实际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到期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按期完成兑付。

(4)对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及投资收益确认

本公司原持有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厦船重工”)32%的股权。本公

司与福建省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船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建发”)、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王正荣签

署厦船重工股东大会临时决议《关于国开发展基金增资入股事宜的决议》,1、同意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开基金”)与省船公司、厦船重工签署《国开发

展基金投资合同》,由国开基金向厦船重工投资增资 1.21 亿元,此次增资后注册资

本为 2.779 亿元;2、确定本公司与省船公司、厦门建发、重庆钢铁、王正荣签订《股

权回购协议》,约定由省船公司分五次回购国开基金持有厦船重工的股权,省船公司

回购后,其他股东按增资前股权比例向省船公司购买该部分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来

源为厦船重工分配给各股东的专项分红款,如在某次回购前厦船公司无法分红,省

船公司应就回购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自有资金参与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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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6 年 2 月,国开基金、省船公司、厦船重工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约

定:国开基金对厦船重工进行增资 1.21 亿元,其中按厦船重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账面净资产作为基准计算,以现金 0.279 亿元增资款项对厦船重工增加注册资本 0.279

亿元,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的资金用于厦船重工自升式海上风电一体

化移动作业平台项目建设;此次增资完成后,厦船重工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5 亿元

增加至人民币 2.779 亿元,总股份数从 2.5 亿股增加至 2.779 亿股,国开基金持股比

例 10.04%,本公司持股比例降为 28.79%。增资后,国开基金只行使 800 万股表决权,

当国开基金持股低于 800 万股时,按实际持股数行使表决权。厦船重工已于 2016 年

12 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与省船公司、厦门建发、重庆钢铁、王正荣签署《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

1、本公司需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期间,分五次按照增资前原持

股比例向省船公司回购其向国开基金回购的股份;2、同意省船舶公司全权代表五方

股东与国开基金签订投资合同。

省船公司与国开基金、厦船重工签订《国开基金投资合同》,该合同第六条投资收益

规定,国开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

算取得投资收益。国开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国开基金实际投资(即国开基金本次增

资 1.21 亿元+国开基金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国开基金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

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基金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

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内国开基金投资收益未收取的,国开基金有

权在建设期结束后,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一次性收取。建设期后的收益,国开基金

于每年的 3 月 21 日、6 月 21 日、9 月 21 日、12 月 21 日向厦船重工收取。如厦船重

工分红超过国开基金要求的投资收益,则超过部分留待下次支付国开基金投资收益;

如果厦船重工分红不足国开基金要求的投资收益,省船公司负责兜底支付,其他股

东承诺按变更前持股比例承担。

鉴于以上条款,本次增资不会实际摊薄公司的原股东权益,同时国开基金的投资收

益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且采取现金分红和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故本公司

本报告期在按权益法确认厦船重工投资收益时以厦船重工实现的净利润扣减当期应

当支付给国开基金的投资收益后的余额为基数,并按原持股比例 32%进行确认。

(5)应收爱建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本公司起诉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华路证

券营业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一案,2012

年 2 月 22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34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 年 3 月 20 日,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高民五(商)终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驳

回本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13 年 9 月,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案件再

审申请。2014 年 5 月 30 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本公司再审申请。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应收交易结算资金账面余额 100,762,750.00 元(其

中 762,750.00 元为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保证金利息),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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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应收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款项

2013 年 11 月 18 日,环三实业与上海岑屹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岑屹工贸”)签订《商

品赊销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岑屹工贸销售铝锭 1,142.90 吨,规格型号为

AL99.7,含税单价 15,512.00 元/吨,总金额 17,728,664.80 元。岑屹工贸于合同签订之

日起十五日内以现款形式向环三实业支付合同金额 10%的保证金,余款岑屹工贸应

于环三实业交货之日起八个月内以现款形式向环三实业付清。若岑屹工贸逾期付清

货款及相关费用的,应按应付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环三实业支付违约金并应

当承担环三实业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2013 年 11 月 18 日,环三实业、岑屹工贸、蔡小溪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蔡小溪

以位于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 19-1 号处的房产,为 2013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日期间,环三公司与岑屹工贸之间签订的所有《商品赊销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3 年 11 月 15 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自愿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期间,环三公司与岑屹工贸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项下岑屹工贸的

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每个《销售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 2 年。

2013 年 12 月 1 日,营口盛世国际汽车园开发有限公司(以称“盛世开发公司”)向

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自愿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期间,环三

公司与岑屹工贸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项下岑屹工贸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为每个《销售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013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委托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环三实业向其采购

的铝锭 1,142.90 吨转到岑屹工贸的名下。同日,环三实业发函通知岑屹工贸联系上

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提货事宜。同日,岑屹工贸确认收到铝锭 1,142.90 吨

价值共 17,728,664.80 元。

因岑屹工贸收到货物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环三实业催讨,黄妙平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出具《确认函》,明确其为岑屹工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事实。2014 年

10 月 29 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做好蔡小溪抵押

房产的处置工作。

2014 年 11 月 28 日,环三实业、岑屹工贸、蔡小溪再次订立合同,确认岑屹工贸应

支付给环三实业的债务不少于 15,955,798.22 元,环三实业有权对蔡小溪名下的抵押

房产以拍卖、变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6 年 10 月 8 日案件受理立案,并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开庭审理,法院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诉。环三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公告中。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岑屹工贸款项 15,955,798.32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业

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7,977,899.16 元。

(7)应收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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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013 年 11 月 18 日,环三实业与营口七色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七色光

公司”)签署《总经销合同》。合同约定:七色光公司授权环三实业为产品独家总经

销商,合同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七色光公司保证环三实

业在合同期限内每年销量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若七色光公司发生无力经营、

经销产品市场不理想、经销产品的年销量未达到 5,000.00 万元,则环三实业有权单

方解除合同,七色光公司应当向环三实业支付违约金 300.00 万元;七色光公司在环

三实业发出《订货计划》之日起五日内发货,逾期发货的,按应发货产品金额的 1‰

按日计付违约金。

2013 年 12 月 1 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七色光公司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

2014 年 2 月 21 日,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发出金额为 3,582,000.00 元的《订货计划》

(采购订单)一份,约定交货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之前。《订货计划》发出当日,

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总经销合同》及《订货计划》提供连带

担保。环三实业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支付 60 万元、2014 年 2 月 24 日支付 250

万元、2014 年 2 月 26 日支付 48.2 万元,完成付款义务。

款项支付后,七色光公司无法在期限内供货,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盛世开发公

司及黄妙平多次主张权利,黄妙平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向环三实业出具《还款计划》,

同意处置名下资产还款并配合向七色光公司追讨款项。2015 年 3 月 7 日,环三实业、

盛世开发公司、营口盛世汽车园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

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七色光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

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

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盛世实业公司 2015 年 8 月 13 日账面净资产为 11,239.16 万元。

2017 年 1 月 9 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盛世开发公司持有盛世实业公司

94%的股权、冻结盛世实业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营口国用(2014)第 3074 号

土地使用权,冻结期限 2 年。

2、2013 年 8 月 5 日,环三实业与七色光公司、盛世开发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

同约定:环三实业向七色光公司采购价值为 4,679,995.00 元产品,交货时间为收到货

款之日起 180 天内,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应返还货款时,均应按应交货总额的 1‰按

日计付违约金,因七色光公司逾期交货、逾期返还货款导致环三实业发生包括律师

费、诉讼费等损失,应由七色光公司承担,盛世开发公司为七色光公司提供连带保

证担保。2013 年 8 月 6 日,环三实业委托银行向七色光公司开具金额为 4,679,995.00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完成付款义务。

因七色光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向环三实

业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并配合向七色光公司追讨款项。2015

年 3 月 7 日,环三实业、盛世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

同》,再次确认七色光公司、黄妙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

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

记。

环三实业就上述两笔债权分别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1 月 5 日

8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案件受理立案,法院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

诉。环三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七色光公司款项 8,261,995.0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

业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4,130,997.50 元。

(8)应收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款项

1、2013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与上海益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益享公司”)

签署《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益享公司采购价值为 982.60 万元产品,交

货时间为收到货款之日起 6 个月内,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 1‰按日计付违

约金,因益享公司逾期交货、逾期返还货款导致环三实业发生包括律师费、诉讼费

等损失,应由益享公司承担。2013 年 12 月 6 日,环三实业委托银行向益享公司开具

金额为 982.60 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2、2013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与益享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

向益享公司采购价值为 9,176,760.00 元产品,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

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 1‰按日计付违约金。2013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

分两笔向益享公司支付货款 9,176,760.00 元。

2013 年 11 月 15 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益享公司自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2014 年 7

月 11 日,黄妙平再次确认了以上担保事实。

2013 年 12 月 1 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益享公司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

因益享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向环三实业

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2015 年 3 月 7 日,环三实业、盛世

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益享公司、黄妙

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

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环三实业就上述两笔债权分别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1 月 5 日

案件受理立案,法院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

诉。环三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已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益享公司款项 19,002,760.0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业

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9,501,380.00 元。

(9)应收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2013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与灏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灏都公司”)签署《采

购合同》,合同约定:环三实业向灏都公司采购价值为 912.20 万元产品,交货时间为

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逾期交货的,应按应交货总额的 1‰按日计付违约金。2013

8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年 12 月 5 日,环三实业向灏都公司支付货款 912.20 万元。

2013 年 11 月 15 日,黄妙平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灏都公司自 201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2014 年 7 月

11 日,黄妙平再次确认了以上担保事实。

2013 年 12 月 1 日,盛世开发公司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灏都公司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担保。

因灏都公司未按期交货,经环三实业追讨,黄妙平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向环三实业

出具《还款计划》,同意处置名下资产用于还款。2015 年 3 月 7 日,环三实业、盛世

开发公司、盛世实业公司、黄妙平、黄汉忠签署《合同》,再次确认灏都公司、黄妙

平、盛世开发公司的还款责任,同时追加盛世实业公司为采购合同本金提供抵押担

保,但因盛世实业公司原因,至今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环三实业就上述债权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1 月 5 日案件受理

立案,法院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环三公司起诉。环三

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灏都公司款项 9,122,000.0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业

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4,561,000.00 元。

(10)应收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款项

2013 年 12 月 27 日,环三实业与上海乾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淳公司”)及

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铜聚酯漆包线 151.20 吨,货物总价为

8,240,400.00 元。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对乾淳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的所

有义务向环三实业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

2013 年 5 月 15 日,缪瑞侠向环三实业出具《担保函》,承诺为环三实业和乾淳公司

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所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每个《采购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环三实业按《采购合同》约定向乾淳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8,240,400.00

元。但乾淳公司未依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福建银博建设有限公司、缪瑞侠也未依

约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2014 年 7 月 4 日环三实业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1 月 7 日,宁德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4)宁民初字第 611 号),由于该合同可能

涉及经济刑事犯罪侦查,驳回环三实业的起诉。

2014 年,环三实业、乾淳公司、林文洁、黄震等签订《合同》,约定:为担保乾淳

公司等债务人依约清偿债务,林文洁提供房产(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区香山街道太湖

上景花园一区 72 幢,房屋所有权证号:苏房权证吴中字第 00223922 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号:吴国有(2011)第 0606973 号)进行抵押,因登记部门不能办理已产生

债权的抵押登记手续,故由环三实业工作人员黄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乾淳公司

等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全部债务,林文洁同意黄震有权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8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黄震在收到拍卖变卖的价款后应立即将所有款项转交环三

实业。2014 年 11 月 20 日,上述抵押房产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权利人为黄震。

该抵押房产于基准日 2014 年 8 月 10 日的评估价值为 818 万元。环三实业分别于 2015

年 9 月及 2015 年 12 月对上述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两次拍卖参考价格分别为 818

万和 695 万元,两次拍卖均未成交,根据拍卖的规则,该房产第三次拍卖底价为第

二次拍卖底价的 85%即 590.75 万元。由于房屋所有权人涉嫌经济案件被司法机关控

制,2016 年度环三实业无法再启动对该抵押房产的拍卖程序,环三实业按照预计的

第三次拍卖底价 590.75 万元作为该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乾淳实业款项 8,240,400.0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业

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 2,332,900.00 元。

(11)应收上海泰岑溢物资有限公司款项

2013 年 8 月 29 日环三实业与上海泰岑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岑溢物资”)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进口复合橡胶 15300 吨,总价 22,001,400.00 元。

2013 年 8 月 28 日,洪宇建设集团公司宁德分公司(出质人,以下简称“洪宇宁德公

司”)与环三实业签署《工程款质押合同》,约定洪宇宁德公司以其享有的“东晟泰

怡园”建设项目的应收工程款及质保金作为质押担保,为 2013 年 8 月 29 日至 2014

年 8 月 28 日期间泰岑溢物资与环三实业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及上海弘衔物资有

限公司与环三实业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责任提供担保。东晟

地产为本质押合同的鉴证方。

2014 年 9 月 18 日,环三实业按《采购合同》约定向泰岑溢物资支付全部货款

22,001,400.00 元。泰岑溢物资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但将相应的发票交付给环

三实业。

2014 年 3 月 15 日,环三实业依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要求东晟地产支付合同款项,2014

年 3 月 18 日,东晟地产向环三实业支付 1,559.16 万元,并向洪宇宁德公司寄送付款

确认函,但未获得对方确认。2016 年 7 月 10 日,洪宇集团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东晟地产,要求支付工程款(详见本附注十一、2、(1)①)。环三实业将收到

东晟地产支付的 1,559.16 万元账列其他应付款。

环三实业账面应收泰岑溢公司款项 22,001,399.57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环三实

业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1,000,699.79 元。

(12)应收福州西湖大酒店款项

本公司子公司闽东大酒店与福州西湖大酒店签订《续建及租赁合同书》,约定:闽东

大酒店将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但不包括该大厦 18 层),整体租赁给福州西湖大

酒店,租赁物业面积为 30,363.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从 2009 年 5 月 3 日至

2029 年 5 月 2 日,租金每五年递增 5%,自 2014 年 5 月 3 日起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22.365

元。西湖大酒店授权委托由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宁德大厦租赁款,将所

有物业出租给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起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

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闽东大酒店支付租金,闽东大酒店定期向西湖大酒店发《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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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金催收函》。

闽东大酒店 2015 年度收到租金 80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租金 82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西湖大酒店累积欠款 14,629,141.50 元。本期已收回 11,233,798.50 元,本

报告期新增租金 4,074,411.60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欠款 7,469,754.60 元,闽东大酒

店按照账龄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73,487.73 元。

(13)东溟公司清算

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溟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登记设立,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2004 年东溟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等人陆续下落不明,股东上海全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至今也无法联系。从 2004

年起,东溟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董事会、股东会职能根本无法实现为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强制清算东溟

公司。2016 年 1 月 22 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浦民二(商)清(预)字

第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清算工作尚未结束,本公司对东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余额 16,964,608.52 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4)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 临-21)。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总部办公地址于近日自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 143 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

8-10 层迁至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68 号东晟泰丽园 1 号楼 3 层。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计提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 51,578,126.61 100.00 13,676,194.15 26.52 37,901,932.46

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51,578,126.61 100.00 13,676,194.15 26.52 37,901,9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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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期初数

种类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均为账龄组 27,938,029.86 100.00 11,894,332.99 42.57 16,043,696.87

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合计 27,938,029.86 100.00 11,894,332.99 42.57 16,043,696.87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数

账龄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例%

37,283,655.39 35,419,472.62

1 年以内 72.29 1,864,182.77 5.00

1至2年 1,119,835.85 2.17 111,983.59 10.00 1,007,852.26

2至3年 929,715.63 1.80 278,914.69 30.00 650,800.94

3至4年 1,555,550.92 3.02 777,775.46 50.00 777,775.46

4至5年 230,155.89 0.45 184,124.71 80.00 46,031.18

5 年以上 10,459,212.93 20.28

10,459,212.93

100.00 -

合计 51,578,126.61 100.00 13,676,194.15 26.52 37,901,932.46

(续表)

期初数

账龄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例%

1 年以内 15,263,158.48 54.63 763,157.92 5.00 14,500,000.56

1至2年 1,036,100.00 3.71 103,610.00 10.00 932,490.00

2至3年 56,105.28 0.20 16,831.59 30.00 39,273.69

3至4年 1,078,014.57 3.86 539,007.29 50.00 539,007.28

4至5年 164,626.70 0.59 131,701.36 80.00 32,925.34

5 年以上 10,340,024.83 37.01 10,340,024.83 100.00

合计 27,938,029.86 100.00 11,894,332.99 42.57 16,043,696.87

8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81,861.16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国网福鼎市供电有限公司 9,050,895.56 17.55 286,794.78

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 8,668,148.30 16.81 8,668,148.30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5,077,829.77 9.84 253,891.49

国网宁德市供电有限公司 4,790,923.56 9.29 239,546.18

国网福建福安市供电有限公司 3,279,786.48 6.36 163,989.32

合计 30,867,583.67 59.85 9,612,370.07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130,307,994.85 18.87 124,286,753.37 95.38 6,021,241.48

合并内关联

560,274,411.10 81.13 - - 560,274,411.10

方组合

组合小计 690,582,405.95 100.00 124,286,753.37 18.00 566,295,652.5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690,582,405.95 100.00 124,286,753.37 18.00 566,295,652.58

8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

其中:账龄组合 127,533,218.99 19.00 124,069,393.89 97.28 3,463,825.10

合并内关

543,847,935.02 81.00 543,847,935.02

联方组合

组合小计 671,381,154.01 100.00 124,069,393.89 18.48 547,311,760.12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671,381,154.01 100.00 124,069,393.89 18.48 547,311,760.1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4,131,694.99 3.17 206,584.75 5.00 3,925,110.24

1至2年 2,171,022.59 1.67 217,102.26 10.00 1,953,920.33

2至3年 50,299.18 0.04 15,089.75 30.00 35,209.43

3至4年 105,860.00 0.08 52,930.00 50.00 52,930.00

4至5年 270,357.42 0.21 216,285.94 80.00 54,071.48

5 年以上 123,578,760.67 94.84 123,578,760.67 100.00 -

合计 130,307,994.85 100.00 124,286,753.37 95.38 6,021,241.48

(续表)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3,033,665.00 2.38 151,683.29 5.00 2,881,981.71

1至2年 468,684.12 0.37 46,868.42 10.00 421,815.70

2至3年 73,863.18 0.06 22,158.95 30.00 51,704.23

3至4年 82,314.00 0.06 41,157.00 50.00 41,157.00

4至5年 335,832.29 0.26 268,665.83 80.00 67,166.46

5 年以上 123,538,860.40 96.87 123,538,860.40 100.00

合计 127,533,218.99 100.00 124,069,393.89 97.28 3,463,825.1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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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7,359.48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关联方往来及借款 560,274,411.10 544,274,112.13

爱建证券结算资金 100,762,750.00 100,762,750.00

往来款 24,253,842.41 20,313,349.00

代垫款 2,809,953.46 3,454,328.32

其他 1,594,303.43 1,540,945.57

个人借款 887,145.55 993,654.99

保证金 - 42,014.00

合计 690,582,405.95 671,381,154.01

(5)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

关联方借款、资金 244,770,370.2

航天闽箭 35.44

占用费及往来款 5

关联方借款、资金 165,963,496.7

东晟地产 24.03

占用费及往来款 8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 100,762,750.0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14.59 100,762,750.00

中华路证券营 0

业部

关联方借款、资金

环三实业 63,762,651.13 9.23

占用费及往来款

关联方借款、资金

国电福成水电 60,916,625.50 8.82

占用费及往来款

合计 636,175,893.66 92.12 100,76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

1,259,587,137.88 50,000,000.00 1,209,587,137.88 1,234,387,137.88 50,000,000.00 1,184,387,137.88

司投资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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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联营

企业投 547,102,907.68 16,964,608.52 530,138,299.16 531,990,714.27 16,964,608.52 515,026,105.75

合计 1,806,690,045.56 66,964,608.52 1,739,725,437.04 1,766,377,852.15 66,964,608.52 1,699,413,243.63

(1) 对子公司投资

本期计

本期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提减值

减少 期末余额

准备

环三实业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武汉楚都 161,000,000.00 161,000,000.00

闽东大酒店 60,720,000.00 60,720,000.00

穆阳溪水电 166,975,800.00 166,975,800.00

东晟地产 291,591,521.31 291,591,521.31

航天闽箭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环三矿业 21,000,000.00 21,000,000.00

环三亿能 8,000,000.00 8,000,000.00

黄兰溪水电 125,099,816.57 125,099,816.57

浮鹰岛风电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闽电新能源 10,000,000.00 25,200,000.00 35,200,000.00

国电福成水电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计 1,234,387,137.88 25,200,000.00 1,259,587,137.88 50,000,000.00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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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 宣告发放现 计提 期末余额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余额

追加投资 权益 金股利或利 减值 其他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变动 润 准备

联营企业

厦门船舶重工股 -6,314,996.65

347,491,632.33 341,176,635.68

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宁船舶重

30,017,899.89 -2,281,716.19 27,736,183.70

工有限公司

福建寿宁牛头山

79,131,179.15 5,128,461.32 17,028,019.21 67,231,621.26

水电有限公司

宁德市精信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 20,119,594.97 440,263.76 20,559,858.73

中闽(霞浦)风

18,231,568.48 -1,732,206.82 16,499,361.66

电有限公司

上海东溟投资有

16,964,608.52 16,964,608.52 16,964,608.52

限公司

福建省福安鑫地

20,034,230.93 -95,987.83 19,938,243.10

钼业有限公司

宁德市配电售电

7,000,000.00 -3604.97 6,996,395.03

有限责任公司

宁德厦钨新能源

30,000,000.00 30,000,000.00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531,990,714.27 37,000,000.00 -4,859,787.38 17,028,019.21 547,102,907.68 16,964,608.52

说明:

本公司持有上海东溟投资有限公司 45%的股权,本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16 年 1 月 22 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

浦民二(商)清(预)字第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溟公司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组成清算组,清算

工作尚未结束。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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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22,868,260.60 60,724,971.72 173,990,379.82 69,312,047.10

其他业务 4,424,857.92 926,687.51 4,081,090.79 1,015,981.65

合计 127,293,118.52 61,651,659.23 178,071,470.61 70,328,028.75

5、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859,787.38 14,604,466.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325,954.00

合计 -4,859,787.38 14,930,420.17

说明:

除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被投资企业外,其他被投资企业的转移资金能力

未受到限制。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131,23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

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374.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001,858.5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63,982.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837,876.5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1,424.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836,452.38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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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3 0.1558 0.15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55 0.1482 0.1482

股股东的净利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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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4,085,454.51 260,479,483.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77,277,045.78 74,130,618.66

预付款项 8,664,717.20 10,872,686.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5,147,014.41 2,376,000.00

其他应收款 60,035,497.90 61,111,236.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70,890,979.59 762,432,627.5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7,803,578.61 42,312,346.57

流动资产合计 1,043,904,288.00 1,213,714,998.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089,165.16 63,089,165.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31,907,033.08 516,891,763.93

投资性房地产 124,000,675.28 126,291,614.17

固定资产 1,607,055,443.07 1,648,659,798.18

在建工程 120,212,409.46 42,518,740.5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93,535.89 100,797.6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7,528,113.98 82,924,942.41

开发支出

商誉 87,886,271.60 87,886,271.60

长期待摊费用 2,016,566.30 2,271,11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27,287.61 18,082,051.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383,309.89 62,134,437.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73,599,811.32 2,650,850,692.95

9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资产总计 3,817,504,099.32 3,864,565,691.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9,000,000.00 504,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2,709,896.97 189,293,638.77

预收款项 87,550,073.53 186,285,749.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5,272,724.61 75,075,779.19

应交税费 28,532,190.25 15,123,187.20

应付利息 1,600,546.96 1,715,186.09

应付股利 46,920.00 46,920.00

其他应付款 44,023,340.67 54,859,293.4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5,909,101.79 96,594,420.84

其他流动负债 203,797,890.42

流动负债合计 1,154,644,794.78 1,326,792,065.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2,000,850.60 628,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98,902,426.97 117,956,520.5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6,866,864.53 162,761,304.67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625,040.40 1,625,040.40

递延收益 2,093,569.25 2,433,066.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84,556.26 9,025,059.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9,373,308.01 922,760,991.86

负债合计 2,154,018,102.79 2,249,553,057.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3,000,000.00 3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40,684,437.21 1,040,684,437.21

减:库存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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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874,859.91 24,874,859.9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8,468,639.22 89,688,11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7,027,936.34 1,528,247,411.97

少数股东权益 86,458,060.19 86,765,22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3,485,996.53 1,615,012,634.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17,504,099.32 3,864,565,691.58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995,278.36 166,596,475.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7,901,932.46 16,043,696.87

预付款项 3,306,423.91 7,911,022.5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59,929,995.02 147,158,980.61

其他应收款 566,295,652.58 547,311,760.12

存货 2,445,867.93 2,351,007.3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12,137.15 231,819.00

流动资产合计 898,787,287.41 887,604,761.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089,165.16 63,089,165.1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739,725,437.04 1,699,413,243.63

投资性房地产 8,282,851.59 8,536,403.96

固定资产 423,951,425.92 432,202,553.60

在建工程 15,218,200.41 14,994,236.5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7,261.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97,263.72 9,157,415.78

开发支出

商誉

9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长期待摊费用 1,165,870.30 1,724,096.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85,467.98 1,465,923.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5,815,682.12 2,230,590,300.52

资产总计 3,164,602,969.53 3,118,195,062.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9,000,000.00 504,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3,430,801.01 23,046,459.55

预收款项 30,703.84 422,595.54

应付职工薪酬 27,400,275.41 59,915,313.56

应交税费 3,240,444.72 2,086,073.39

应付利息 1,087,091.67 962,627.56

应付股利 46,920.00 46,920.00

其他应付款 239,511,417.54 249,671,398.7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030,000.00 17,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65,981,631.98 459,228,456.83

流动负债合计 1,352,759,286.17 1,316,379,845.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8,970,000.00 174,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648,000.00 1,648,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54,264,439.74 150,833,687.61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882,439.74 326,981,687.61

负债合计 1,697,641,725.91 1,643,361,532.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73,000,000.00 37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51,240,818.52 1,051,240,818.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874,859.91 24,874,859.91

未分配利润 17,845,565.19 25,717,850.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6,961,243.62 1,474,833,529.29

9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64,602,969.53 3,118,195,062.1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23,082,594.77 325,012,083.01

其中:营业收入 523,082,594.77 325,012,083.0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44,180,446.73 240,779,889.13

其中:营业成本 318,127,602.12 119,867,061.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

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1,821,883.88 4,262,143.01

销售费用 2,700,019.03 1,047,126.42

管理费用 64,485,709.99 67,665,742.63

财务费用 37,054,464.27 37,622,919.52

资产减值损失 9,990,767.44 10,314,896.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956,711.64 14,930,420.1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4,956,711.64 14,604,466.17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他收益 1,767,509.2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75,712,945.61 99,162,614.05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812,484.19 666,271.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3,639,959.14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10,625.68 559,722.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9,225.68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78,714,804.12 99,269,162.6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0,916,449.19 19,494,044.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7,798,354.93 79,775,117.92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8,105,517.32 80,346,086.51

10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少数股东损益 -307,162.39 -570,968.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798,354.93 79,775,117.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58,105,517.32 80,346,086.51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307,162.39 -570,968.59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58 0.215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58 0.215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27,293,118.52 178,071,470.61

减:营业成本 61,651,659.23 70,328,028.75

税金及附加 1,393,243.44 1,177,255.16

1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4,062,544.91 44,832,277.94

财务费用 14,409,556.11 20,250,774.24

资产减值损失 1,999,220.64 7,946,682.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859,787.38 14,930,420.17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4,859,787.38 14,604,466.17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1,082,893.19 48,466,872.05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985,962.22 119,384.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735,922.82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50,361.75 341,27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7,261.75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452,707.28 48,244,986.5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9,161.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452,707.28 48,494,148.33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52,707.28 48,494,148.33

七、每股收益:

1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347,252,836.03 367,979,748.90

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15,864.60 533,627.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2,065,811.61 34,744,619.2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334,512.24 403,257,995.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65,050,599.85 82,036,815.04

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00,110,700.82 96,805,208.00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523,638.54 64,068,925.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4,665,050.62 45,247,278.3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1,349,989.83 288,158,227.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84,522.41 115,099,768.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57,004.80 5,434,838.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031,657.92 7,742.0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88,662.72 5,442,580.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65,633,521.21 34,317,350.3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09,206,984.36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633,521.21 143,524,334.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344,858.49 -138,081,754.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6,070,850.60 513,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070,850.60 513,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9,200,000.00 421,716,347.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44,750,620.05 32,317,163.92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22,331,389.92 22,331,389.9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6,282,009.97 476,364,90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8,840.63 37,235,098.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571,495.45 14,253,113.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4,414,059.82 171,519,593.80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842,564.37 185,772,707.1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107,760,475.85 171,733,571.56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80,036.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47,665,257.42 187,943,774.5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5,425,733.27 359,757,382.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25,985,524.59 21,677,393.04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76,376,937.07 76,424,015.60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92,639.70 8,372,757.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60,530,757.62 139,889,236.3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8,585,858.98 246,363,40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39,874.29 113,393,979.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57,004.80 5,434,838.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021,357.92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2,950,75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29,112.72 5,434,838.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8,659,331.32 6,802,369.59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25,200,000.00 145,154,360.00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69,96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859,331.32 221,916,72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630,218.60 -216,481,891.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11,000,000.00 493,6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1,000,000.00 493,6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5,500,000.00 334,016,347.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1,494,327.90 21,333,819.98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8,816,524.51 17,757,087.1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5,810,852.41 373,107,254.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10,852.41 120,492,745.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601,196.72 17,404,834.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6,596,475.08 118,231,460.26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995,278.36 135,636,294.6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

少数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 者权

资本 减:库 专项 盈余 股东

股本 优先 永续 综合 风险 配利 益合

其他 公积 存股 储备 公积 权益

股 债 收益 准备 润 计

373, 1,040 1,615

24,87 89,68 86,76

一、上年期末余 000, ,684, ,012,

4,859 8,114 5,222

额 000. 437.2 634.5

.91 .85 .58

00 1 5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其他

373, 1,040 1,615

24,87 89,68 86,76

二、本年期初余 000, ,684, ,012,

4,859 8,114 5,222

额 000. 437.2 634.5

.91 .85 .58

00 1 5

三、本期增减变 48,78 -307, 48,47

动金额(减少以 0,524 162.3 3,361

“-”号填列) .37 9 .98

58,10 -307, 57,79

(一)综合收益

5,517 162.3 8,354

总额

.32 9 .93

(二)所有者投

0.00 0.00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0.00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0.00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0.00

的金额

4.其他 0.00

(三)利润分配 -9,32 -9,32

1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992 4,992

.95 .95

1.提取盈余公

0.00

2.提取一般风

0.00

险准备

-9,32 -9,32

3.对所有者(或

4,992 4,992

股东)的分配

.95 .95

4.其他 0.00

(四)所有者权

0.00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3.盈余公积弥

0.00

补亏损

4.其他 0.00

(五)专项储备 0.00

1.本期提取 0.00

2.本期使用 0.00

(六)其他 0.00

373, 1,040 1,663

24,87 138,4 86,45

四、本期期末余 000, ,684, ,485,

4,859 68,63 8,060

额 000. 437.2 996.5

.91 9.22 .19

00 1 3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

少数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 者权

资本 减:库 专项 盈余 股东

股本 优先 永续 综合 风险 配利 益合

其他 公积 存股 储备 公积 权益

股 债 收益 准备 润 计

373, 1,040 1,566

22,01 66,21 64,09

一、上年期末余 000, ,684, ,008,

7,320 5,107 1,913

额 000. 437.2 779.0

.93 .14 .75

00 1 3

加:会计政

0.00

策变更

前期

0.00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0.00

其他 0.00

二、本年期初余 373, 0.00 0.00 0.00 1,040 0.00 0.00 0.00 22,01 0.00 66,21 64,09 1,566

1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额 000, ,684, 7,320 5,107 1,913 ,008,

000. 437.2 .93 .14 .75 779.0

00 1 3

三、本期增减变 2,857 23,47 22,67 49,00

动金额(减少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38. 0.00 3,007 3,308 3,855

“-”号填列) 98 .71 .83 .52

26,33 -6,96 19,36

(一)综合收益

0,546 8,482 2,064

总额

.69 .54 .15

(二)所有者投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0.00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0.00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0.00

的金额

4.其他 0.00 0.00

2,857 -2,85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38. 0.00 7,538 0.00 0.00

98 .98

2,857 -2,85

1.提取盈余公

,538. 7,538 0.00

98 .98

2.提取一般风

0.00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0.00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0.00

(四)所有者权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3.盈余公积弥

0.00

补亏损

4.其他 0.00

(五)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本期提取 0.00

2.本期使用 0.00

29,64 29,64

(六)其他 1,791 1,791

.37 .37

四、本期期末余 373, 0.00 0.00 0.00 1,040 0.00 0.00 0.00 24,87 0.00 89,68 86,76 1,615

1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额 000, ,684, 4,859 8,114 5,222 ,012,

000. 437.2 .91 .85 .58 634.5

00 1 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未分 所有者

项目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股本 优先 永续 配利 权益合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备 积

股 债 润 计

373,00 1,051,2 25,71 1,474,

一、上年期末余 24,874,

0,000. 40,818. 7,850 833,52

额 859.91

00 52 .86 9.29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373,00 1,051,2 25,71 1,474,

二、本年期初余 24,874,

0,000. 40,818. 7,850 833,52

额 859.91

00 52 .86 9.29

三、本期增减变 -7,87 -7,872

动金额(减少以 2,285 ,285.6

“-”号填列) .67 7

1,452

(一)综合收益 1,452,

,707.

总额 707.28

28

(二)所有者投

0.00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0.00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0.00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0.00

的金额

4.其他 0.00

-9,32 -9,324

(三)利润分配 4,992 ,992.9

.95 5

1.提取盈余公

0.00

-9,32 -9,324

2.对所有者(或

4,992 ,992.9

股东)的分配

.95 5

3.其他

109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73,00 1,051,2 17,84 1,466,

四、本期期末余 24,874,

0,000. 40,818. 5,565 961,24

额 859.91

00 52 .19 3.6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未分 所有者

项目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股本 优先 永续 配利 权益合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备 积

股 债 润 计

373,00 1,051,2 -220, 1,225,

一、上年期末余 22,017,

0,000. 40,818. 710,3 547,76

额 320.93

00 52 79.35 0.10

加:会计政

0.00

策变更

前期

0.00

差错更正

其他 0.00

373,00 1,051,2 -220, 1,225,

二、本年期初余 22,017,

0,000. 40,818. 710,3 547,76

额 320.93

00 52 79.35 0.10

三、本期增减变 246,4 249,28

2,857,5

动金额(减少以 28,23 5,769.

38.98

“-”号填列) 0.21 19

249,2 249,28

(一)综合收益

85,76 5,769.

总额

9.19 19

(二)所有者投

0.00

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0.00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0.00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0.00

11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1-6 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0.00

-2,85

2,857,5

(三)利润分配 7,538 0.00

38.98

.98

-2,85

1.提取盈余公 2,857,5

7,538 0.00

积 38.98

.98

2.对所有者(或

0.00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0.00

(四)所有者权

0.00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0.00

本)

3.盈余公积弥

0.00

补亏损

4.其他 0.00

(五)专项储备 0.00

1.本期提取 0.00

2.本期使用 0.00

(六)其他 0.00

373,00 1,051,2 25,71 1,474,

四、本期期末余 24,874,

0,000. 0.00 0.00 0.00 40,818. 0.00 0.00 0.00 7,850 833,52

额 859.91

00 52 .86 9.29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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