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7-073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新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845,0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的股东李新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半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
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8%。
2017年8月30日,公司收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新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李新生
(二)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李新生持有公司股份845,06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1,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 、 减持 股份 数 量:计 划 减持数 量 不超过 200,000股 , 即不超 过 公司总 股 本 的
0.08%;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李新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李新生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李新生先生本次减持公
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新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适时实
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
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李新生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
3、李新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李新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