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专项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7 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
的实际业务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公
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
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此情况所做的专项说
明。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监事签名:
吴良淼 陈丽芳 张 娜
关 斌 张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