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17-8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有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准则要求进行调整。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
定,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
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
反映。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
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