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审议新增对外担保,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无对外担
保。
2、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
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相
违背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正良 杜龙泉 张世奕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