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7-34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8 日-2017 年 9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
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下午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体北道 36 号 D 座天津津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
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注: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
公司营业部出具的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受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 2017 年 9 月 13 日
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9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和 2017 年 9 月 18 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体北道 36 号 D 座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312);邮编:300457;联系电话:022-66223204;联系传真:022-66223273;电子邮箱:
liwenhui1221@163.com,联系人:王月然先生、 李文辉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 2: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7”,投票简称为“津滨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