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7-05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董事蒋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曾宪锋先生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顾云昌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会并参与表决。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周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作出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 2015 及 2016 年度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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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17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4,847,745.5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4,445,545,410.38 元,减去本期分配 2016 年年度现金股利 72,549,263.84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27,843,892.10 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及补充流动资
金。
四、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7 年 6 月 30 日)》
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对中粮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贾鹏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5.5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了支持公司所属项目开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5.5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贾鹏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粮
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5.5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锦悦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瑞诚嘉益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了贯彻公司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粮锦悦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瑞诚嘉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项
目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共同合作开发成都市成华区 CH05(251):2017-0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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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中粮锦悦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瑞诚嘉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
资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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