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该议案
的相关资料,并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现就该议案涉及的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
商业条款。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入,便于业
务合作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张会丽 施海娜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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