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7-6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天楹 股票代码 00003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清 费宁萍
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 号 2 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 号 2
办公地址
幢 幢
电话 0513-80688810 0513-80688810
电子信箱 gq@ctyi.com.cn fnp@cty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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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2,197,064.34 352,471,148.88 5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112,598.74 71,975,532.72 0.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9,399,665.54 69,884,839.38 -0.6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4,141,877.84 40,948,252.08 105.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2 0.0581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2 0.0581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4% 3.82% -0.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625,597,024.75 5,998,494,257.39 1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35,844,380.87 2,062,461,721.40 3.5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14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32.29% 399,889,313 0 质押 399,879,935
司 人
严圣军 境内自然人 7.58% 93,901,228 70,425,921 质押 93,900,000
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6.08% 75,345,534 0 质押 75,340,000
司 人
民生加银基金-民生
银行-民生加银资产 其他 3.61% 44,709,630 0
管理有限公司
建信基金-民生银行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其他 3.36% 41,582,594 0
有限公司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
其他 1.18% 14,561,257 0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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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上海裕复企业管理咨 境内非国有法
1.10% 13,610,000 0
询有限公司 人
吴强 境内自然人 0.59% 7,275,800 0 质押 7,272,100
陈薇 境内自然人 0.55% 6,800,000 0
常州市常信房地产开 境内非国有法
0.41% 5,120,000 0
发有限公司 人
上述股东中,除严圣军、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天
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一致行动人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
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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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国家大环保战略的推进,“一路一带”及“PPP”战略的实施,垃圾分类重要程度提升
至国家层面,给公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以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为目标,融合技术、人才、装备等各种世界一流资源要素,为城市环境问题提供科学、先进
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打造“全场景、全品类、全智能、全过程、全处置”服务为特色的城市环
境综合服务运营商。业务板块涉及智慧环卫一体化城市服务、垃圾焚烧发电、循环经济产业
园、餐厨垃圾、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环保装备等;产业链涵盖垃圾分类、收运、末端处
置。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整体经营业绩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4,219.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83%;实现营业利润 9,837.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6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11.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19%;实现基本每股
收益 0.0582 元,同期相比略有上涨。
1. 市场拓展业绩显著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在项目拓展方面,业绩显著,2017 年 2 月,公司与长春市双阳区人
民政府于签署《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2017 年 4 月,公
司与固原市人民政府签署《固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环卫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2017 年 6
月,与平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了《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合同》,2017
年 8 月,与长春市九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签署了《长春市九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此外,公司于 2017 年 7 月,分别中标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的拉萨再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合作伙伴及陕西杨凌成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杨凌
450t/d 垃圾发电工程炉排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设备采购”中标人,并于 2017 年 7 月,成功
与江苏省海安县城市管理局签署《海安县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
上述项目的取得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领先地位,并为公司实现打造垃圾处理
全产业链及循环经济产业园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且上述项目的取得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
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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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运营项目运行高效稳定
公司已投入运营的项目有:江苏如东、江苏启东、江苏海安、福建连江、山东滨州、深
圳平湖(二期)、吉林辽源七个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持续稳定、高
效、安全、环保地运营,各项生产指标稳步提高,完成了半年度的运营指标,项目的稳定运
营为公司其他项目的拓展、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在建项目按期推进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正在建设和筹备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达 11 个,分别位于吉
林延吉、黑龙江牡丹江、山东莒南、安徽太和、陕西蒲城、河南民权、重庆铜梁、长春双阳、
滨州二期、连江二期、启东三期。其中延吉项目、莒南项目以及太和项目计划将于 2017 年下
半年实现并网发电,为公司未来年度运营收入持续增加打下坚实基础。
4. 装备制造订单充足
上半年各地区项目协议的签署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装备制造订单。此外,公司下属项目
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智能装备研究院合作研发的机器
人焊接工作站,不仅进一步保证环保设备制造质量,也大幅度提高了环保设备制造效率。
5. 分类收运及环卫一体化成果显著
公司积极在相关省、市及县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公司积极向城
乡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分类及环保意识。公司已接手运营的郸城县环卫项目
为后续环卫市场业务的拓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数据支持。公司正在筹建的通州湾静脉产业园
项目、固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环卫一体化项目也将为公司项目拓展提供新的商业模式,
实现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6. 技术研发再创佳绩
公司上半年新增授权专利 20 件,其中新增发明专利 4 件,新增实用新型专利 16 件。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获得多项省市级荣誉。2017 年 3 月,公司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江苏制
造突出贡献奖优秀企业”;2017 年 4 月,公司被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为“江苏省重点骨
干环保企业”,2017 年 5 月,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被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
知识产权局评为“2017 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优秀企业”,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会评为“2017 年江苏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和“2017 年江
苏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2017 年 5 月,公司研发的餐厨垃圾高效厌氧反应器获得“南通
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滨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荣获了“2016-2017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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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去年同期数字不予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1) 新增利润表科目“其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半年度报告期内,调增合并利润表其他收益 33,765,178.09 元,减少合并利润表营业外
收入 33,765,178.09 元。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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