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17-6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
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采用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采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去年同期数字不予调整。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增利润表科目“其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半年度报告期内,调增合并利润表其他收益 33,765,178.09 元,减少合并利
润表营业外收入 33,765,178.09 元。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
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