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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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7-01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

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

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准

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根据新准则,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者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

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具体准则内容见财会

[2017]15 号文件)。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

“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增加 56,080.58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本报告期金额减少 56,080.58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29 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长江通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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