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 2017-086 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金叶”)及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圆”)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新金叶 2017 年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江苏金圆 2017 年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
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7 年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
金)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容
1、业务范围:只限于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黄金、白银、锡、镍等期货
合约。
3、全年套期保值数量:
(1)新金叶:对于新金叶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持仓量原则上不得
超出其同期产量的 100%。2017 年新金叶套期保值的具体持仓数量为:铜不超过
10,000 吨、黄金不超过 500 公斤、白银不超过 20 吨、锡不超过 500 吨、镍不超
过 50 吨。
(2)江苏金圆:对于江苏金圆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持仓量原则上
不得超出其同期产量的 100%。2017 年江苏金圆套期保值的具体持仓数量为:铜
不超过 1,000 吨。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套期保值的金额:新金叶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
证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江苏金圆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
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
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
6、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8 年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会
之日止。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利用期货工具的套期保
值功能,适时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
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实现公司稳健经
营的目标。
三、开展期货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成立衍生品决策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落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专人负责实施。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
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对此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有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
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合理有效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
保值业务的效果。
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
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交易团队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
并由内控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交易保证金制度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
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
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
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
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期货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期
货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新金叶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
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江苏金圆 2017 年拟循环操作投
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7 年拟循环
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合计不超过 11,000 万元人民币。有利于
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
手段,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