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8月)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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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

下属子公司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防范交易风险,依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

理条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和铅、锌、 铜、

锡、镍、铝等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公司套期保值的交易标的为境内外商品期货交

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及金融衍生品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第三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与公司的实际产量和贸易量相匹配,以规

避生产经营和贸易中商品价格的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

第四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

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

间接的套保业务。

第五条 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其他账户操作套期保值交

易。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应体现管理的垂直性、业务的相

互制约性以及职责的分离性。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是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套期

保值管理制度、审议批准年度套期保值计划。

第九条 公司成立衍生品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成员包括:董

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决策小组行使套期

保值业务的管理职责:

(一) 建立健全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制度;

(二) 组建公司套期保值机构;组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

团队,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交易;

(三) 审核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策略和方案;

(四) 协调处理公司套期保值交易重大事项;

(五) 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情况。

(六) 协调和指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

(七) 及时关注市场变化,提出套期保值方案调整建议;

(八)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九) 评估套期保值业务效果等。

第十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

(一) 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团队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二) 审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交易团队的交易行为

是否符合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三) 对套期保值头寸的风险状况和保证金进行监控和评估;发现、报告,

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四) 定期向决策小组书面报告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第三章 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与经纪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前应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及程序对经纪公司进行资信审查后,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经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 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

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

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公司套期保值授权书由公司总经理签署。

第十三条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

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 每年年初,财务资金部根据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和贸易计划,汇总

制定公司全年的套期保值计划,并报决策小组审核,公司董事会批准。套期保值

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的,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五条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应以公司生产与贸易等实际经营需求为依据,

列明套期保值的类型、比例、品种、计划数量,拟选择的衍生品品种、计划数量

等。

第十六条 交易团队严格按照公司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进行交易。交易团队应

根据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结合每季度现货交易情况,按季度制定具体的套期保值

方案,经财务资金部审核后报决策小组批准。如遇现货交易实际需求变化,交易

团队应及时调整本阶段的套期保值方案。

第十七条 交易团队根据交易需求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经财

务资金部和决策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付款,财务部根据银行的单据进行账务处

理。

第十八条 交易团队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平仓方案,选择对冲或实物交割方式

履行期货合约。平仓前交易团队应和现货产品销售部门妥善协调并财务资金部审

核,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执行。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

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套期保值计划的规定,控制交易头寸的建仓总量及持有

时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测算系统,包括保证金和价格两个方面:

(一) 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

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二) 保值头寸

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做出平仓决策。

第二十二条 实行套期保值交易日常报告制度,交易团队每日向财务资金部

报告当天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平仓的头寸情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

用状况、最新市场信息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实行套期保值交易定期报告制度

(一) 财务资金部应于每月终了十个工作日内,向决策小组提交相关报告,

基本内容包括: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规模、资金使用及效果等情况;交易团队对

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的评价和建议等方面;

(二) 半年末和年度末,财务资金部完成套期保值业务半年度和年度总结

报告,提交给决策小组,并由决策小组向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四条 实行套期保值交易风险报告制度出现下列情况,内控部应按程

序处理风险事故并应及时反馈给决策小组:

(一) 交易团队的交易行为与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方案有差异;

(二) 交易账户存在被强制平仓的可能,需要补交保证金;

(三) 套保头寸对应的现货订单发生重大履约变化;

(四) 经纪商或交易对手存在违约风险;

(五) 套期保值交易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六) 交易团队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七) 其他影响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正常开展的情形。 决策小组听取汇报后

应及时审议分析报告,评估风险情况,商议应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决定,必要时由决策小组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一) 当发生属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团队通知经纪公司,并由

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 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团队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团队采取相应的指

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团队,加强

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团队,加强

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八条 涉及司法诉讼时,应该评估对正在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及对信

用状况产生的负面影响,内控部应会同公司法律部及顾问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法

律风险。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需要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第三十条 公司应根据财政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等相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

理。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至少保存

5 年,套期保值交易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应至少保存 10 年。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二条 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擅

自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套

期保值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

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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