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于
2017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24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华信”)《关于提议增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安徽华信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的控股股东,有权依据相关规定
及华信国际《公司章程》规定向华信国际董事会提出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鉴于孟繁明先生已辞去华信国际董事职务,本公司推荐王世雄先生为华信国际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并提议华信国际董事会将《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提交至华信国际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一并审议。”(王世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三)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华信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1,384,501,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8%,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
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18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下
午15:00至2017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4、6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委托价格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暨关
3.00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9月8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部,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D座202室。邮编:200030,信函
请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D座202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为民 联系电话:021-23571817
联系传真:021-23571817 联系邮箱:002018@cefcih.com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D座嘉汇广场2楼202室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
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增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8 ”,投票简称:
“华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
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钩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3.00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4.00 √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6.00 √
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世雄,男,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
学位,高级经济师。2002年7月至2006年3月历任农行上海分行办公室科员、主任
科员、部门主管;2006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农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行长助理;2008
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农行上海徐汇支行副行长;2009年6月至2010年3月任农行上
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任农行上海静安支行行长;
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行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农
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兼浦东分行行长;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农行上海分行行
长助理;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农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王世雄先生于2011年获
得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2012年获得中国金融
工会“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上海金融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世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