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7-11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
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定期)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
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
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
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
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