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三十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本次董事会,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所聘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孙永强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内,
或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之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本次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所聘任的财务总监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其经
验和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和所聘人员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此次对
财务总监的聘任。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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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德 田旺林 苏培科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