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的相关规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
报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1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承诺。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3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