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重庆捷

荣四联光电有限公司与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重庆捷荣四联光电有限公司与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正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冠强

赵绪新

何志民

日期: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捷荣技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