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7-072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位,实到董
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 2017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定期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 2017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 2017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
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董事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以及当地消费水平,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制定董事薪酬如下:
(一)董事长领取薪酬金额
董事长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5.33 万元/月(税前),年终奖金额度 16 万元。
年终奖金在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绩效考评后予以发放。
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4 票,其中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领取薪酬金额
独立董事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7.2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蔡妮娜、吴克忠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调整如下:
总经理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5.33 万元/月(税前),年终奖金额度 16 万元;
副总经理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3.67-4.33 万元/月(税前),年终奖金额度 11-13
万元;
财务总监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3.67 万元/月(税前),年终奖金额度 11 万元;
董事会秘书领取薪酬为人民币 2.2 万元/月(税前),年终奖金额度 6.6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在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绩效考评后予以
发放。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