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 2017-05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

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增资的公告》,公司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锐

民合)、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拟分别向北京景太龙城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增资 41,124 万元、20,56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向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56)。

二、进展情况

合伙企业的的普通合伙人为至为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

为投资),至为投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张雪梅、谭畅。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为投资未经审计总资产 6,153.27 万元,净资产 715.52 万元,总负债 5,437.75 万元,

2017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264.87 万元,合伙企业已实现投资收益 4,721.82 万元。

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

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和退出均须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决

策后方可实施执行。经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

人与国锐民合、西藏华烁签署了《投资协议》,将本期合伙企业增资款项用于投资

受让转让方对三甲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国锐民合作为优先有限合伙人出资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1页 共2页

41,124 万元,西藏华烁作为劣后有限合伙人出资 20,563 万元,普通合伙人将按本

期优先有限合伙份额本金的 1%/年收取管理费。本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利益分

配顺序及原则为:在投资利益分配日合伙企业将以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的合伙财

产优先向合伙企业的优先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及投资本金,优先有限合伙人

收回投资本金并实现预期最高投资收益后本期投资的剩余投资权益全部归劣后有

限合伙人享有,由劣后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本金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合伙企业的退出机制为: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就合伙企业投资的某一期投

资而言, 合伙企业对该期投资的投资项目退出之前,参与投资该期投资的有限合

伙人不得提前退伙。优先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当提前

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且需保证受让人同意承继该优先有限合伙人在本协议

及相关《投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2页 共2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