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昊旻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并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并
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
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昊旻先生、金环女士、吴朴先生、毕浙东先生、林材松先
生、李芝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8)。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晓伦先生、冯芳女士、王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
票的方式投票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8)。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6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