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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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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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

002141)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周二)开市停牌;因筹划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

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4)。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积极磋商,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目前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

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

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开市

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议案》,并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2017 年 7 月 31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5 日、6 月 22 日、6 月 29 日、7 月 6 日、7 月 13 日、7 月 15 日、7 月 22

日、7 月 29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8 月 22 日、8 月 29 日披露

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8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102)。

一、停牌进展

公司已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截至本公

告日,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有序开展尽职调

查、审计等相关工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

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公司 2017 年 6 月 1 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

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重组办法》及深交所《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编制并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考虑到本次重组的相关审计、评估及交易各方细化交易方案等工作仍需要一定的

时间,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重

组事宜,停牌 6 个月内披露重组信息并复牌具有可行性。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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