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并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
提交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了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与公司管理层
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敏 王秀丽 马光远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