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7-045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同时,表决单等会议文件一并发
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欧阳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下属米林分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有关
内容进行修订,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2017-046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8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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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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