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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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东营宝莫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1、本次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东营宝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

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东营宝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宝莫国际(香港)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宝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

价依据,并采取公开挂牌方式,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宝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

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章击舟 张如积 许肃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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