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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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要

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普

邦股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7 年上半年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57 号文核准,普邦股份获准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8,784.06 万股 A 股。公司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3.01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8,473 万股。截至 2014 年 11 月 20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102,337,3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45,066,088.71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057,271,211.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4]G14042280016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累计利息收入 以前年度 本年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期末余额

扣除手续费净额 已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057,271,211.29 32,076,282.70 899,347,314.14 163,545,378.22 26,454,801.63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1,062,892,692.36 元;加上扣除手续

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32,076,282.70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26,454,801.63 元,与募集资

3

金的期末资金余额 26,454,801.63 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 年 3 月

26 日)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 年 4 月 17 日)修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根据该《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

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201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五羊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丰乐路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丰乐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结束。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6,454,801.63 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明细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五羊支行 020900188410937 - 已销户

平安银行丰乐路支行 11014704425005 - 已销户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692617504 - 已销户

平安银行丰乐路支行 11014706058009 26,454,801.63 活期

兴业银行东山支行 391060100100133245 - 已销户

合 计 26,454,8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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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

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按照协议规定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

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1,062,892,692.36 元,按照实际

投资项目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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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5,727.12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354.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453.5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6,289.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37%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资

截至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进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累计投入金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3)=(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额(2)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佛山狮山镇博爱调

蓄湖湖岸建设工程 是 43,938.92 5,485.40 0.59 5,485.99 100.01% - - 否 是

BT 项目

支付冯钊华等博睿

赛思原股东部分现 是 25,000.00 - 25,000.00 100.00% 2016-12-31 - 是 否

金对价

支付安瑞泰等宝盛 是 13,453.52 15,997.20 15,997.20 118.91% -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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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原股东现金对

区域营运中心建设

否 13,472.22 13,472.22 85.95 13,531.91 100.44% 2015-12-31 - 不适用 否

项目

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否 15,028.34 15,028.34 - 15,274.12 101.64% 2016-12-31 627.84 是 否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否 3,288.40 3,288.40 270.80 860.21 26.16% 2018-12-31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0,000.00 29,999.24 - 30,139.83 100.47% - -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5,727.88 105,727.12 16,354.54 106,289.27 - - 627.84 - -

1、佛山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湖岸建设工程 BT 项目(以下简称“博爱湖 BT 项目”):

由于进入实际施工阶段,受前端业务链条进度低于计划影响,公司所承担的园林绿化施工未能如

期进行,故 2014 年有实现效益 37,440.00 万元,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没有效益。经审批,

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分别变更为“支付冯钊华等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

公司原股东部分现金对价”及“支付安瑞泰等宝盛科技原股东现金对价”。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自 2015 年起,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下滑、投资增速放缓,建筑工程行业需求端也出现下滑,行

业总产值持续下行。公司近年来新签订单总量受经济环境影响有所收缩,部分新签约项目毛利率略有

下降,已形成的企业规模成本难以减免,造成公司业绩下滑。受公司扩张规模及速度放缓的影响,公

司整体信息化建设的进度未能达到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投入的计划预期。经审批,已将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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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7 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投资方与联合体施工方,与佛山市南海博爱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签署了《狮山镇博爱调蓄湖水系整治工程(博爱调蓄湖湖岸建设)建设移交(BT)合同》,投资预算 8

亿元,施工地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由于该 BT 项目涉及环节较多,项目甲方及项目发包方的进一步申请施工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等手

续仍在进行中,导致目前施工场地不具备进一步的施工条件,项目甲方无法按照施工合同中的计划进

度提供使用施工场地给公司,经项目甲方、项目发包方及公司三方充分沟通协商,项目已暂时停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1、经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博爱湖 BT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中的 25,000 万元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付冯钊华等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原股东部分现金对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经公司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樟树市安瑞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瑞泰”)、新余等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等观”)、霍尔果

斯智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媒广告”)持有的北京宝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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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股权,据此,同意将原“博爱湖 BT 项目”中的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付安瑞泰等宝盛科技

原股东现金对价”。

3、经公司 2017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

分投资项目实施时间的议案》,同意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延长,预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公告的计划继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本表中“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的项目,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亦投入项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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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14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17 日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

用 43,938.92 万元投资“博爱湖 BT 项目”。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到位,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 2016 年 9 月 9 日,博爱湖 BT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5,485.40 万元,项

目进度 12.48%,募集专户中结余资金 40,603.20 万元(差额为利息收入)。鉴于

该项目存在施工场地不具备进一步施工条件等问题,现已暂时停工,为提高剩余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将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

经公司 201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 201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原“博爱湖 BT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中的 2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

付冯钊华等博睿赛思原股东部分现金对价”。截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取

得博睿赛思办理过户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40%股权,并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

款。

经公司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安瑞泰、新余等观、智媒广告持有的宝盛科技 34%股权,据

此,同意将原“博爱湖 BT 项目”中的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支付安瑞泰等

宝盛科技原股东现金对价”。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与安瑞泰、新余等观、智媒广告、宝盛科技签署的《资

产收购框架协议》,宝盛科技 100%股权整体估值为 59,600 万元,公司将以现金

支付方式收购宝盛科技 34%股权,交易对价为 20,264 万元,以截至付款日的原

“博爱湖 BT 项目”中的结余募集资金支付,不足额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宝盛科技 34%股权已办理过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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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普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2017年上半年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普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普邦股份已经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武彩玉 成 燕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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