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航电子”)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
第八会议中审议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天电子”)、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燕仪表”)
增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凯天电子、华燕仪表增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凯天电子、华燕仪
表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通过
本次增资,可以提升凯天电子、华燕仪表资本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而
扩大凯天电子、华燕仪表的业务规模,提升其制造、生产能力,维护投资
者利益,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就本次增资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协议》和《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内容及形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中航电子
综上,我们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 ________
杨有红 熊华钢
________ ________
陈安弟 刘洪波
6 中 航电子
综上,我们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 , 关
l获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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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红 HE 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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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电于
综上,我们 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017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 时, 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 以下 无正文)
独主董事签字:
杨有红 熊华钢
74立品
刘洪波
6 中航电子
综上,我们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0 17 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
杨有红 熊华钢
陈安弟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