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7-0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 号)核准,本公司
向五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9,679,64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15
元,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679,64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55,059,967.85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共人民币 19,000,000.00
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1,336,059,967.85 元,扣除非公开发
行的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2,459,517.8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33,600,450.00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股 本 ) 人 民 币
39,679,645.00 元 , 由 于 发 行 费 用 中 有 可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1
1,181,603.78 元 , 实 际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1,295,102,408.78 元。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特
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进行了验证,
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 0407 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99.80 万元,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33.2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105,882.4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160.56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 26,620.4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7,477.62 万元,
差异 857.22 万元主要为:资金存放利息及扣除的银行手续费、由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81109010128003309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11017719746666
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广州连新路支行 800252149812017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703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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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新路支行、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
限公司(原“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稀土”)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岭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66,203,967.99 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8110901012800330937 154,472,236.18 活期存款
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11017719746666 28,341.26 活期存款
广州银行广州连新路支行 800252149812017 98,904,961.29 活期存款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70316 12,798,429.26 活期存款
合计 266,203,9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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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的差异说明,见下表:
项目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差异说明
中信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8110901012800330937 154,472,236.18 153,131,800.00 差异 1,340,436.18 元为资金存放结息
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 11017719746666 28,341.26 0.00 差异 28,341.26 元为资金存放结息
差异 5,923,027.82 元包括资金存放利息 204,772.18 元以及由募集资
广州银行广州连新路支行 800252149812017 98,904,961.29 104,827,989.11 金专户划转至自有银行账户的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6,127,800.00
元 *(1)
差异 4,017,973.66 元包括资金存放结息 32,026.34 元以及由募集资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8000570316 12,798,429.26 16,816,402.92 金专户划转至自有银行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探矿工程款
4,050,000.00 元 *(2)
合计 266,203,967.99 274,776,192.03
备注:*(1)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子公司大埔稀土将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612.78 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大埔县支行,
账号 44187101040004633)。2017 年 7 月 20 日,大埔稀土已将募集资金 612.78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子公司红岭公司将 600 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翁源支行,账号 44001627639053001407),
其后,因募投项目探矿支出需要,红岭公司于 5 月 25 日向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二队支付探矿工程款 100 万元、于 6 月 12 日向湖南鑫诚矿业有限
公司支付探矿工程款 70 万元、于 6 月 29 日向湖南鑫诚矿业有限公司支付探矿工程款 25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有账户中尚未使用的探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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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合计 405 万元。于 7 月 8 日向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二队支付探矿工程款 300 万元,2017 年 7 月 27 日,红岭公司已将剩余未使用的探矿工程
款 105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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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660,500,000.00 元;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自筹资金
11,219,152.89 元;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红岭矿业探矿项目)的自筹资金
8,607,097.08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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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产生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该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
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
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发现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下列不规范情形:
(一)公司子公司红岭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将 600 万元由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翁源支行,账号
44001627639053001407),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0.45%。其后,
因募投项目探矿支出需要,红岭公司于 5 月 25 日向广东省有色金属
地质局九三二队支付探矿工程款 100 万元、于 6 月 12 日向湖南鑫诚
矿业有限公司支付探矿工程款 70 万元,于 6 月 29 日向湖南鑫诚矿业
有限公司支付探矿工程款 25 万元,于 7 月 8 日向广东省有色金属地
质局九三二队支付探矿工程款 300 万元,合计 495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晟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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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操作细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故此,
红岭公司上述 495 万元工程款虽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探矿支出,但募集
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
(二)公司子公司大埔稀土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由募集资金专户
中提取铺底流动资金 612.78 万元划转至自有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大
埔县支行,账号 44187101040004633),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0.46%。自 4 月 21 日至 7 月 20 日期间,上述账户累计转入金额
86,647,383.06 元,主要系主营业务所收取的货款;上述账户累计转
出金额 84,225,837.71 元,主要用于支付主营业务所需的稀土开采
费。
铺底流动资金系募投项目投产初期,在试运转阶段用于购买原材
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大埔稀土将
铺底流动资金 612.78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存在着与自有资金混
同使用的不规范情况,但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证
券投资等情形。
六、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公司作出以下整改:
(一)要求大埔稀土与红岭公司及时将剩余未使用款项 612.78
万元、105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率按
日计算占用期内的存款利息,一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
不受损。经核查,两家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2017 年 7
月 27 日将剩余未使用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严肃问责红岭公司、大埔稀土主要领导,并扣罚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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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责令相关募投企业检讨相关错误,总结经验教训;
(三)公司主动向海南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汇报上述情况;
(四)公司内部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
培训,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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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3,360.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99.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882.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已变更项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差额(3)= 态日期 大变化
(2)/(1)
(2)-(1)
偿还银行贷款 -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 -- -- -- 否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
- 15,309.52 15,309.52 3,704.80 4,826.72 -- -- -- -- -- 否
项目
未作分期承诺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 2,737.35 2,737.35 195.00 1,055.71 -- -- -- -- -- 否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
- 15,313.18 15,313.18 -- -- -- -- -- 否
目
合 计 - 133,360.05 133,360.05 - 3,899.80 105,882.4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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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660,500,000.00
元;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的自筹资金
11,219,152.89 元;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红岭矿业探矿项目)的自筹
资金 8,607,097.08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该事项
注: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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