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 2017-04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扬州三湾”)
●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2017 年 08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08 月 29 日止
●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0%
● 担保情况:无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
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因扬州三湾项目进展的需要,中船九
院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向扬州三
湾提供贷款人民币 50,000 万元。贷款用途为解决其项目进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中船九院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与兴业银行、扬州三湾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
同》:委托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08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08 月 29 日止;贷款利率
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10%;资金来源为本中船九院部分闲置资金。因该贷
款是中船九院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中船九院委托兴业银行向扬州三湾提供贷款人民币 50,000 万元,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为此,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为扬州三
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中船九院委托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为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贷款。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扬州三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九院的控股子公司,成
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璇智,注册地址为
扬州市宝带新村 304-1,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本运作、建筑材料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公
园管理、酒店企业管理服务。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扬州三湾总资产 2,340,106,462.65 元,净资产
648,576,375.47 元;实现营业收入 519,205,180.40 元,净利润 35,807,367.64 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扬州三湾总资产 2,641,912,193.55 元,净资产
658,525,428.42 元;实现营业收入 359,060,686.41 元,净利润 9,949,052.95 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中船九院通
过兴业银行委托贷款给其控股子公司,能够帮助扬州三湾项目的顺利推进,同
时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公司全资子公
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
五、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委托贷款,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
为 1,359,841,701.00 元,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