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楚天
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邓明然
李 娟
宁立志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