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川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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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 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6 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

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会计报表列报及

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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