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17—024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
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
方式)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
券报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及 5 月 10 日分别发布《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基于上述会计准则
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
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事项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报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17年度本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共计人民币115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
汇报》及上海证券报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报网站 www.sse.com.cn 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议案中第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