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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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17—025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准则第 42 号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 号),该项会计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2、会计准则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上述会计准

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

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准则第 42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

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对于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该项准则对公

司当期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

2、会计准则第 16 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政

府补助准则”)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

助准则进行调整。

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金额

和原因 目名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其他收益、营业 2017 年 1 月-6 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外收入 “其他收益”科目增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加 487,120.30 元;

【2017】15 号)的要求,与 “营业外收入”科目

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减少 487,120.30 元。

从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

为“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且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

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

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准则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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