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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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规

定,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1,330.9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支行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临安华

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银行业

务而形成的各类或有负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最高额担保合同形成

的实际担保余额为担保期限内开出的但尚未到期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697.22 万

元,将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前全部到期兑付。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和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在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后续跟踪过程中,公司充分关注对

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

的资产安全。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

(以下无正文)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小莉:

曹恒:

董安生:

许倩: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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