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 2017-088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监事及参会人
员。公司监事王俊勇、邬海波、倪敢峰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
俊勇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
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
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