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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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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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
易 》的要求,通过查验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财
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出具的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江铃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
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 1993 年 10 月 27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立的,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四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
为江铃汽车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办公场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衷俊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7H236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2899590
注册资本:5 亿元整,其中,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出资 4.3726638 亿
元,占 87.452%;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0.55 亿元,占 11%;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车厢内饰件厂出资 0.0437 亿元,占 0.874%;南昌齿轮
厂出资 0.0337 亿元,占 0.674%。
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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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
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江铃财司总资产 906892.15 万元,存放同
业款项 199842.16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720.9 万元,发放贷款和垫
款 629141.47 万元,融资租赁 3576.29 万元,吸收存款 777296.35 万元,
营业收入 12443.11 万元,实现利润 6680.63 万元。
(二)管理情况
据江铃财司相关负责人核实,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
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
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
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
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 监管要求
经核实江铃财司的 2016 年底以及 2017 年度一、二季度的数据,各项
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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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7 年 2017 年二
序号 指标 标准
底 一季度 季度
1 资本充足率 ≥10% 11.28% 12.37% 12.28%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0% 0%
3 担保余额比例 ≤100% 77.24% 72.54% 67.78%
短期证券投资
4 ≤40% 33.19% 5.81% 4.37%
比例
5 长期投资比例 ≤30% 19.69% 17.38% 14.55%
自有固定资产
6 ≤20% 2.56% 2.46% 2.34%
比例
注:指标具体公式参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江铃汽车集团已出
具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
难的实际需要,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增加相应资本金”,此承诺已在《江
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确认。
江铃股份与江铃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江铃财司在中
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为江铃股份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鉴于此协
议,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并代表及其下属(除江铃股份外)的其他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向江铃股份提供不可撤销履约担保函承担无条件连带保
证责任。
(四)存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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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铃股份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额为
87,499.02 万元, 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 892,958.27 万元,江铃股份在财
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的比例为 9.80%。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江 铃 股 份 在 财 务 公 司 的 存 款 总 额 为
96,358.82 万元, 江铃财司吸收存款余额 777,296.35 万元,江铃股份在财
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江铃财司吸收存款的比例为 12.40%。
三、企业风险管理现状
依据美国《COSO 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国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
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我方通过访谈江铃财司
负责人,审阅公司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评价表”等
材料,从内部控制五要素构成的评价维度,对公司风险管理现状进行分
析。
(一)内部环境
发展战略
江铃财司的愿景是围绕集团发展目标,全面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
升金融服务水平,向企业提供最贴身的金融服务,成为企业发展中受尊敬
的可信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
围绕集团产品价值链构建财务公司业务链,构建江铃财司的四大业务
体系集团金融、汽车金融、投行运作、中间业务。以集团内金融服务为基
础、汽车金融业务为龙头、投行市场运作为支撑,中间业务为补充,将财
务公司打造成为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孵化和市场运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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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江铃财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及有关的法律
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
职责和权限,明确界定各层级机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应职责,制定各
岗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组织结构体系。
江铃财司建立并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委员会规章
制度和议事规则。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风
险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
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
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
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
监测和评估。对公司的经营的合规性负最终的责任。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负责监督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负责要求
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体系的
充分性、合规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
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
机构,配备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资质、经验、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的
人员,保证风险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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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下设合规风险管理委会,总经理下设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决
策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
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在董事会既定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框
架下,审批涉及公司整体业务经营与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基本策略与基础
政策;负责审批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批重大风险事件或风险信息解
决方案或处置措施;负责监督和评价风险控制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
作程序和效果;负责公司重大授权事项以及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
理的其他事项。
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审
查批准;负责信贷资产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合法性、有效性;审
查、批准或否决每笔信贷授信业务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的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在
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内批准或否决投资建议。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涉及信息安全、业务 连续性计划
和合规性等方面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负责实施持续信息科技风险评
估、监控信息系统安全;负责向董事会报告信息科技管理整体状况。
江铃财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及经营实际情况,上半年新设
立了消费金融部,设置了“十部一室”即财务结算部、计划管理部、内审
部、信息管理部、资金信贷部、买方信贷部、消费金融部、国际业务部、
投资银行部、物业经营部、办公室。
江铃财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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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
江铃财司围绕“受尊敬的,可信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企业愿景,
“合规、守信、稳健、创新、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和 “诚心、诚信、成
长、成功”的企业价值观,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以培训、考核、拓展
及文体活动等方式向员工传达企业发展愿景、核心价值观、合规经营的理
念及团队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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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员工的风险合规和团队合作意识
得到了不断的增强,为江铃财司合规稳健经营,实现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的
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风险评估
江铃财司目前已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围绕公
司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坚持以预防为主,保证公司制度与新政策、法律
法规相一致,不定期对公司各部门进行风险检查,并出具相应的风险简报。
江铃财司管理层须根据风险合规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
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各机构落实。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防止与制
止业务风险,保障资产质量安全。
(三)控制措施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江铃财司注重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及时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的文件和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情况,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
行梳理和完善。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63
个,修改 118 次,取消 32 个;行政管理制度修改 17 次;新增记录样张
23 份,修改 34 次,取消 8 个新增和修改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及样张均
已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每项业务合法合规操作。
据负责人介绍,中国银监会对江铃财司 2016 年度风险管理评价中,
认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有效控制各类风险,经营状况良好,风
险评级为优良,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处行业上游领先水平。
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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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结算风险应对
在结算业务控制方面,江铃财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出纳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
控制度》、《存款管理办法》、《内部转账结算管理办法》、《协定存款
管理办法》、《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同城清
算系统业务处理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
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结算业务办理,由成员单位填写《开户申请表》,公司根据成员单位
申请,客户资料符合制度要求经审核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
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各成员单位资金。
成员单位可通过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转,公司
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账
服务。
2. 信用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信贷业务采取集体决策原则,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
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体制。
公司在对市场进行细分的基础上,优化信贷结构。对每笔信贷业务,
首先由信贷业务部门根据客户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对
企业进行综合分析提交报告,再由风险控制部门对客户贷款风险进行综合
评估;再由贷款审查委员会根据风控部门的意见对信贷业务综合考量风险
进行集体审议;总经理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
贷后信贷部门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用途监控,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掌据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对信贷业务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进行贷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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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内审部对信贷业务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层层风险把控,有效地防范
信贷业务风险。
3. 投资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建立了集体决策、分级管理、相互制约、权责统一的投资决
策机制。公司对每个投资项目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实行投
资前、中、后台严格分开;严格按董事会对投资业务授权,做好投资品种
配置和总量控制;按银监会要求,严格控制长期投资和短期证券投资与资
本总额的比例,长、短期投资总额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流动性风险应对
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江铃财司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每季度对流
动性风险进行压力测试,为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有用数据支持。公司
各项流动性比率指标值均高于银监会标准值。
5. 利率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每季度对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分析,根据对市场预测和外融
资金成本变化,适时调整利率合理定价,有效化解了利率变动带来的利率
风险,保证了公司收益稳定性。
6. 信息系统风险应对
江铃财司设有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风险管理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
准。截止目前已投入使用的系统有财务核算系统、消费信贷系统、资金结
算系统、票据业务系统、经销商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等,基本实现了公司主
体业务全过程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
制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电子计算机机房管理制
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计算机网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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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障公司运营的 IT 支撑。对网络安
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重要数据的灾难备份及信息系统应急处理、用
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状况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部门各
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信息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
批以控制操作风险,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
严格分离。
(四)信息和交流
江铃财司建立健全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
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优化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流转程
序,以实现信息的及时有效沟通。
内部信息与沟通
江铃财司管理层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合规会、管理评审会、业务办公
会、非现场交流会等会议方式沟通公司重大事项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完善了各项业务单据的传递流程,进一步优化了九恒星信息管理系
统、内部局域网、OA 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打造了高效的信息化平台。
公司搭建了合理化建议渠道,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
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外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利用多种渠道和机制,与社会、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
和联络。公司定期及不定期通过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发布相关
信息,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及发展情况。
(五)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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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内审部,内审部直接对董
事会报告,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稽核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促
进和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日常监督
江铃财司内审部每月对各部门及员工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结果显示,各部门严格按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公司员工都自觉地
按照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避免了业务风
险;公司员工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半年未出现违法、违规及违反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专项监督
江铃财司内审部以防控风险、规范管理为重点,不定期开展物业经营
收入专项检查、消费贷款业务专项检查、票据业务专项检查、同业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检查等专项监督工作。
四、风险评估意见
(一)江铃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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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评估没有发现江铃财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公司的资产负债比
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
(三)江铃财司参照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内部控
制体系,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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