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川化: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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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 川化 公告编号:2017-094 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目前现金较为充裕,为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外,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

产品。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累计不超过 9

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累计计算的原则,该事项尚须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2 亿元的资金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资金累计不超过 9 亿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为更好的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承诺、投资期限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自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根据闲置自

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投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累计计

算的原则,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

层负责在批准额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具体事宜,通过总经理办

公会决议形式执行相关申购及赎回等事宜,并就该事项最新进展情况

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协助董事会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授权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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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

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

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

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理财额度后,由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

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

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

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

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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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

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

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

益,提高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和

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累计计算原则,我们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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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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