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7-028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2017 年 4
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
始执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中远海特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梳理及与主审会计师沟通确认,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在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在划分
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报表项目。
(一) 政府补助
1、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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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依然
计入营业外收入。
2、 公司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冲减相关借款费用,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3、 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须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根据准则的内容,公司对本部及其下属企业的政府补助做了一次梳理,目前涉及调
整的政府补助项目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备注
新能源出租车补贴 23,529.42 与日常活动相关
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补贴 21,375.00 与日常活动相关
热泵替代热水锅炉节能项目补贴 6,500.00 与日常活动相关
整治燃料锅炉补贴 12,000.00 与日常活动相关
锅炉烟气余热回收项目补贴 8,839.86 与日常活动相关
合 计 72,244.28
针对以上政府补助核算,公司经咨询主审会计师,确定调整至“其他收益”报表项
目中列示。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只涉及报表科目的重
分类,不影响损益。2017 年上半年中远海特合并报表涉及调整项目及金额如下所示: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营业外收入 -72,244.28
其他收益 72,244.28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1、 若某项非流动资产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
立即出售,公司已就处置该项非流动资产做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
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
产核算,自划分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
2、 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3、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
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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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准则的内容,经过公司梳理及与主审会计师沟通确认,公司本期无属于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情况,对 2017 年上半年中远海特合并报表没有
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中远海特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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