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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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7-108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更换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情况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

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公司确认,

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

续停牌。

二、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情况说明

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大信

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以上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为了更好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对部分中介机构

进行变更,将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同致信德(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

本次变更后,公司聘请的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为: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变更中介机构的影响

此次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及资产评估机构,不会影响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

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及汇报,组织中介机构开展

尽职调查、制作材料等各项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筹划的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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