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17-08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7 年 5 月 10 日
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变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按照财 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